第四百七十八章 人头交换,兰博最赚 (第1/2页)
这把游戏的开局,可以说是从地狱到天堂的典范。
滔博的队友都懵逼了,上路不是天崩开局吗,怎么还越塔强杀了呢?
“好运哥永远滴神!”小天发自真心的说了一句,虽然可能平时阴阳怪气太多了,导致这句话似乎略带歧义。
“不是…这能越塔强杀啊?原神哥不得气疯了呀?”mark狂喜道,他知道自己的水平比不上原神哥。
但是这一把原神哥为了帮上路,直接下路两波兵线都没吃,上线就是一级打两个快三级的英雄。
就是为了把剑魔帮起来,结果没想到剑魔非但没起来,还被越塔强杀了。
这谁受得了啊?
原神哥确实有点崩溃,要是你剑魔越塔强杀被人换了,还情有可原,实在不行他越你塔的时候,你跟他一换一,我也勉强可以接受。
你这直接被越塔单杀人家还没死是什么情况,你他妈在逗我?
怎么有脸说自己是世界第一剑魔的?
汗流浃背了属于是,kingen是人生中第一次如此怀疑自己的实力有问题。
韩国所有上单他都赢下来了,结果现在竟然比不上一个半路出家的,或者说是因为队友打不了而临时上场的。
好在他有传送,不然的话这波打完彻底崩了。
重新传送回到线上的时候,面临的就是一个浑身上下都是散件的兰博了。
陈以安做好视野,又可以开启对剑魔的拿捏模式了。
陈以安的控温,还有烧烤的距离把握,简直就像是一個专业的烧烤大师,让无数兰博玩家心潮澎湃。
“这个小碎步是真难学啊,每一步都刚好卡在剑魔技能范围外,往前一步就被击飞,往后一步就没有伤害。”被淘汰的上单玩家宙斯,此时正在认真的记笔记。
他知道自己很强,但是强在天赋强在年纪和反应,他的经验其实是不够的。
英雄联盟这个游戏,往往十几岁的时候是实力最强的时候,但是玩了十几年的老玩家,明明懂的东西更多经验更为丰富,但是就因为操作反应跟不上就没法跟这些小将打。
所以,宙斯认为,自己也需要多学习,作为零四年出生的上单,他的进步空间还很大。
马润前辈,可以在二十五岁的时候拿下fmvp,luck可以一转上路就打出这么精彩的逆风教学,这都是值得学习的前辈啊。
现在他就是在学习兰博了,因为他就没发现,原来兰博也可以康特剑魔,如果自己可以多一个兰博的英雄池,说不定现在站在总决赛的人就是自己了。
faker也同样在观赛,他以前一直觉得看比赛会让自己犯困,感觉还是自己上去打的话比较开心,所以看比赛还不如多打几把排位呢。
但是现在看来,已经连续三次止步四强了,真的要多学习一下别人的东西取长补短了。
以前自己就是最强的没有人比自己更懂游戏怎么赢,现在有一个人让他一直觉得,可以学到新东西。
只见陈以安的兰博,在拥有优势之后,对于剑魔,直接就开启了折磨模式。
兵线回推之后,兰博选择直接越过兵线,直接把对面赶出经验区。
两发鱼叉精准命中,减速以后兰博自己开w加速,追上去又是一顿小火慢炖。
剑魔一还手就回头,让kingen只能退退退!
“这连经验都不让吃啊,好运哥的上单打法,让我想起了一位故人。”
“感觉甚至有点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味道,加强版姜承禄?”
“至臻版马润?”
“promax版扣肉?”
“究极进化的looper?”
…
不少观众在看到这个兰博的打法之后,都在回想曾经的超级上单们,好运哥像哪个呢?
好像谁都像一点,又似乎哪个都不像,有种集百家所成的魅力。
比theshy压的还凶,但却没有成为世界第一好抓,盲僧一来就意识到了,再加上眼的保护。
抓不了,根本抓不了!
第一次回家的剑魔本来可以出长剑,这样可以加快第一件神话装备的速度。
现在版本的剑魔,都是选择的星蚀,有百分比伤害,有护盾,还有回血。
但是剑魔选择的是出鞋子,就是因为在拉扯上,被兰博打的不行了,所以不得不先出鞋子来减少一下被拉扯的压力。
但是这样的剑魔,又哪里有伤害呢?
游戏时间到兰博六级的时候,双方的补刀差距已经来到了一个非常明显的程度。
五十五刀打三十九刀!
这个数字,可谓是额外的扎眼。
此时在韩国的宙斯看的眼睛都直了,喃喃自语道:“如果我玩上单,能压这个kingen这么多补刀的话,我们的半决赛是不是就不会输了。”
“理论上是这样的,但是这不是你一个人的问题,换个角度看,如果我每把都能单杀对面中单两次,那我们也一样可以轻松拿下生胜利啊。”faker像个知心大哥哥一样安慰他,“所以好好看好好学吧,说不定明年的我们就能比他更强,他能做到的事,就代表这个英雄,有这个上限,他能做到我们也有可能做到。”
这个曾经攀登到过世界第一好几年的男人,是永远不会相信,有一个人的技术他永远也追不上,只要这个游戏没有倒闭,那我不停的变强,总有一天会接近伱,甚至超过你。
宙斯今年才刚成年,确实是未来可期,这个是自己亲自推荐上来的上单,怎么能因为一次比赛的失利,就开始怀疑自己呢?
你的职业人生才刚刚开始呀!
比赛场上,陈以安的兰博,再一次的感觉到了对方盲僧的位置,果断选择了大招清兵加烧人。
然后直接后撤,再次一点机会都不给,回程补出自己的法穿鞋。
直接提高了自己法术穿透的同时,法穿鞋所带来的移动速度,是普通草鞋的两倍。
对面喜欢跟我拉扯,那肯定要满足他的愿望。
重新回到兵线上,对方已经叫了两次人,现在也该轮到我叫了,自己这个时候没有大招,对方反而会降低警惕。
但是实际上只要伤害足够,杀人又何必一定要有大呢?
“天,来上。”陈以安简单的三个字,得到了热情的回应。
小天虽然说话有气无力的,但是直接利用信号疯狂ping一个皇子正在路上!
“我不知道我的eq闪会不会失误啊。”小天说道。
“那就不要用eq闪了,直接闪现w减速,逼出闪现再eq,世界最顶尖的打野抓人方法,往往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陈以安提了一个主意,既然你没自信那你就把招式简化。
大道至简啊!
小天表示同意,在陈以安的消耗下,剑魔的血量从来就没健康过,除非他一个兵都不碰,不然就必然要面临三昧真火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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