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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八十六节 平律(1)

第六百八十六节 平律(1) (第1/2页)

等到擅权们都坐下来后,刘彻就对汲黯吩咐一声:“尚书令,去将拟好的《平律》拿出来,分发给千石以上朝臣以及诸列侯勋贵、博士官六百石以上,以及特进元老!”
  
  “诺!”汲黯恭身一拜,缓缓退下。
  
  所谓《平律》,其实就是换了个马甲的《商律》。
  
  不!
  
  更准确的说,这部律法,并不仅仅只是商律。
  
  它更是一部商人规范和指导性的法律。
  
  收税,只是次要目的,它的主要目的,潜藏在条款跟各项有关规定之中。
  
  半刻钟后,汲黯就带着数十位尚书郎跟侍中,捧着一册册装订印刷好的小册子走进殿中,然后,依照地位高低跟职位排序以及爵位,依次发放给在场贵族大臣。
  
  丞相周亚夫是第一个得到《平律》的大臣。
  
  虽然,作为丞相,周亚夫早就知道尚书台在忙着办这个事情,也看过一些草稿跟送到他面前审核的意见。
  
  但,这部全新的法律的全貌,周亚夫却还是第一次窥见。
  
  因此,他端坐于席位上,轻轻翻开了面前的册子。
  
  这本装订好的书册很薄,大约也就三五页的样子,但它相当的宽。
  
  用的是汉室律法传统的标准宽度——三尺规格。
  
  因此轻轻翻开书页,入目的就是一行行竖排的整齐小纂。
  
  “居然还有序言……”周亚夫扫了一眼,露出笑容。
  
  自近代以来,文人墨客,已经开始流行给自己的文章跟著作做序,阐述自己为什么要写这本书(赋),以及希望看到的结果。
  
  但,作为国家,‘序’还是第一次被应用在法律政策的制定之上。
  
  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能让天下士民知道,国家、天子和朝堂,为什么要这么做。
  
  “《洪范》曰:天子做民父母。以为天下王。诚哉斯言!汉兴,高祖躬神武之材,行宽仁之厚,总揽英雄。以诛秦、项。任萧、曹之文,用良、平之谋,骋陆、郦之辩,明叔孙通之仪,文武相配。大略举焉。
  
  天下既定,生民即安,乃许天下休养生息,使民得便。
  
  自太宗孝文皇帝以来,国家已兴,生民已安,天下已康,此先帝及太宗之大德也!
  
  然,近年以降,御史大夫所遣采诗御史。于郡国奏报:天下安康,商贾大兴,富者阡陌连野,出行比拟王侯者,比比皆是。
  
  士大夫公卿列侯,无不痛心疾首。
  
  昔者,贾长沙奏太宗皇帝曰:不幸有方两三千里之旱,国胡以相恤;卒然边境有急,数千百万之众,国胡以兵馈之。
  
  御史大夫臣错亦奏太宗曰:民贫。则奸邪生。贫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农,不农则不地著,不地著则离乡轻家。民如鸟兽。虽有高城深池,严法重刑,犹不能禁也。
  
  又曰: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而农夫已贫贱矣。
  
  今上即位以来。常怀天下,怜悯百姓,忧苦万民,乃诏天下:永不加赋,又出内库钱,以振元元。
  
  命内史、大农、少府,行粮食保护之政,定盐铁官营之策。
  
  此古之圣王所不及,三皇五帝所不能之圣政。
  
  然,当今天下,郡国之中,商贾豪富之人,厉行兼并。
  
  富者阡陌连野,贫者无立锥之地,小民嚎啕啼哭之声,自关东向南,无县不存。
  
  地方郡国,本末倒置,贵贱倒移之风,日盛一日。
  
  中朝士大夫屡有上疏奏曰:请陛下刑商贾,制兼并,平天下之难,解生民之难。
  
  臣尚书令黯、尚书丞异等,乃受命于陛下,与廷尉臣禹,御史大夫臣错及少府臣舍等,上取三王以来之律令,下采地方郡国百姓之疾呼,乃定《平律》百十七令,愿以此律,约商贾之行,定本末之序,中得人和……”
  
  轻声念着这篇序言,周亚夫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旁的不说,这篇序言,真是浓浓的今上味道啊。
  
  看样子,这汲黯跟颜异,真是深知今上喜好,故而洋洋洒洒的,写了这么多。
  
  从这序言来看,汲黯跟颜异,也是知道分寸跟轻重的。
  
  所以,在这序言里,对商贾真是威胁利诱恐吓无所不用其极。
  
  就差明白的告诉天下商贾:你们必须服从《平律》,这是天子和朝廷和天下对你们的容忍底线。不然,就让你们知道国家暴力机构的厉害!
  
  将视线从序言移开,映入周亚夫眼帘的,就是这平律的第一条律令:市籍及行贾所得之利,不得与民购地,不如令,田租以五倍之。
  
  然后,就是第二条:贾人有罪当赎,家赀十万以上,臧他令之上,加以黄金二两,百万以上,加以二金,千万以上,以二百金,赀不及十万,不用此令。
  
  只看这两条,周亚夫立刻就抚着胡须满意的点点头。
  
  这才是国家该有的对商贾的态度!
  
  其他大臣在看到这两条后,也纷纷点头,觉得正该如此!
  
  叫你们有钱,叫你们炫富,叫你们仗着有钱跟老子抢地,现在煞笔了吧!
  
  五倍的田税跟更加严格的对商贾在法律上的歧视,让无数的仇商者纷纷开怀大笑。
  
  法家跟儒家,简直都快笑的在地上打滚了。
  
  黄老派则是无所谓的态度。
  
  只有一些跟商人牵扯过深的人,感到有些头疼。
  
  但既然他们跟商人往来甚密,自然,不会是主流。
  
  接下来十几条,也都是杀气腾腾的对商贾和行商的限制。
  
  譬如,有一条规定:贾人之田,百亩之上,田税倍之,千亩,三倍,百顷以十倍之,百亩及百亩以下不用此令。
  
  又有一条规定,贾人奴婢假如超过十人,那就在原先的五算的基础上。再加征一算,五十以上,加征三算每人,百人以上。加征五算,但假如是夷狄或者蛮族之奴婢,则不用此令。
  
  这一条条看下来,商贾们几乎已经被这些律法绑住了手脚,堵住了嘴巴。
  
  很快。大家就发现,现在的商贾们,似乎除了继续经商之外,再干其他事情,譬如想专职做个庄园主、奴隶主啊,那这些律法马上就会像紧箍咒一样,制止他们这样去做。
  
  不会有人能在承受别人一倍甚至好几倍的税赋的情况下,还能继续营生。
  
  哪怕这个人手眼通天都不行!
  
  他只能在商贾这条路上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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