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又没人受伤,小题大做 (第1/2页)
沈岛看了眼他。
皱了皱眉,反问道:“我拿弩箭射鸟,你在面前擦肩而过,我没射中你,难道就不是谋杀了?”
何必民愣了一下,顿时语噎。
而沈岛深吸了一口气。
决定给这个物业经理普一下法,沉声道:“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这个行为需要存在主观上的故意,也就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很显然,高空抛物的行为,符合主观故意。”
任何有独立行为能力的人,都知道从高空扔东西下去可能会造成危害。
但抛物者还是扔了。
完全构成了主观动机上的故意杀人未遂。
其实。
自从高空抛物和酒驾入刑以来,很多起高空抛物的伤害案,最终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判处。
尤其是监控视频里,当时是在饭后时间。
小区内来来往往的很多居民。
突然从天而降一个酒瓶子,和故意杀人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
只是……
这个案子比较特殊的地方在于,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刑法一直是最后之法。
而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这种刑法重罪,最高可判死刑,一般是视事件造成的后果而定的。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是不会定故意杀人罪的。
严格来说,最后刑罚归因……
大概率还是高空抛物罪。
而以高空抛物罪论处的话,将视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秦牧遇到的这件事未造成任何损害,连情节严重都算不上。
因此。
极有可能只是单处罚金。
这就是法律很人性化,也很蛋疼的地方。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故意杀人……
最后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归因成了高空抛物,最多处以罚金。
“对嘛,虽然对方行为恶劣,但从法律上来说,终究还是高空抛物,要不……咱们争取找到人,然后处罚一下。”
何必民听完了沈岛的分析。
原本紧张的神情,再次变得缓和下来。
沈岛冷冷看了他一眼,没有理会。
而是转过身。
看向了秦牧,问道:“你是当事人,打算怎么办?”
这个案子是秦牧报的。
他刚才也解释的很清楚了,再追究下去……
对方大概率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金,连拘役和管制可能都没有。
秦牧想都没想,直接说道:“还能怎么办,当然是先把抛物者找到再说。”
这些天读完了各种法律书籍之后。
他也知道,沈岛刚才的分析十分专业正确。
高空抛物罪的确可以往故意杀人罪挂钩,但要基于严重后果。
比如说砸人重伤、死亡。
而他运气好了点,没有砸中,躲过了一劫。
这也导致这个行为……
不可能定为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罪。
不过……
这不代表他没有办法惩治这个抛物者!
沈岛闻言,也点了点头。
就算罪责不大,也要先把人给找出来。
随后。
他重新看向了何必民,询问道:“从监控里,只能排除四户,四楼以上的2单元住户,有没有人出来承认罪责?”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