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八章 他们难道也要做无罪辩护? (第2/2页)
这种事情……
在他心目中,已经上升到了和杀人放火相同的层次。
……
同一时间。
晋城法院。
陈导光的陈述完毕。
表示坚决不肯接受十年的量刑。
周全民皱了皱眉头,继续看向了其余被告人。
沉声问道:“你们对于公诉人的控告,有什么要答辩的?”
这个环节……
是彰显被告人人权,给予被告人诉说自己观点的机会。
防止出现冤假错案的时候,被告人无处发言。
而本案涉及的人数众多。
他需要询问大部分人的观点,防止出现个例冤假错案。
“法官,二哥说的没错,我们真的是被冤枉的!”
“我们就堵了一下门,根本没有干什么,之前我们就进去过一次了,违法乱纪的事情坚决不敢干啊!”
“是啊,之前镇派出所的钱江钱警官就警告了我们,说砸门是违法的。”
“我们这次就是堵在门口,啥也没做啊,这么点小事情,怎么可能判几年?”
“……”
一个个人陆续站出。
坚持为他们辩护,声称他们的行为,仅限于堵门。
其余违法乱纪的事情一个都没做。
不肯接受公诉人提出的控诉。
这一幕……
直接把法律援助律师给气得浑身发颤。
面色铁青。
数日前。
他就接到了这个指派的援助案子。
因为被告人没有主动找律师,所以一般是指派的援助律师,帮忙辩护此案。
接到这个案子后……
他就开始积极做准备,查询案情,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条件。
还准备了一套可行的减刑方案。
不说能减几年,减几个月是不成问题的。
然而……
开庭的答辩环节的一幕,直接给了他暴击。
不止是陈导光。
其余的被告人,没一个配合他的。
都不想要认罪。
直接把案子往无罪辩护的方向推。
想到这里。
他都快哭出来了。
他就是个普通的法律援助律师。
基本功只能算一般。
而这板上钉钉的案子,给神仙来打也打不赢啊。
“咚——”
十分钟后。
周全民等人听取完被告人的答辩之后。
沉声总结道:“经过合议庭分析,目前案情争论的焦点,在于被告人陈导光等人,始终认为无罪。”
“接下来,本案将围绕这一焦点,进行审理。”
话音一落。
这名法律援助律师的脸色,愈发难看。
只感觉头皮发麻。
前途昏暗。
“现在,进入举证、质证环节。”
随后。
公诉席上。
一名公诉人站起身,开始上呈证据资料。
“这里是当日陈启一家提供的录像、拍照资料,以及该资料真实性的鉴定证书,上面清楚明了的显示陈导光等人于14日一整天内,进行了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行为。”
“这里是当地村民对于此事的口供,证言证词。”
“这里是陈启一家的口供。”
“这里是陈启的小儿子伤情鉴定证明,当时他想要出去玩,被陈导光打了一耳光。”
“这里是陈导光等人非法入侵宋云的农家乐,砸门的案情卷宗。”
“这里是陈导光多次组织村民,聚众闹事的证据资料……”
一份又一份的资料。
上呈到了合议庭面前。
这些资料证据,都经过了专业的鉴定机构的鉴定。
可以确定资料证据的真实性。
外加……
可以确定陈导光在非法拘禁期间,对被拘禁人进行掌掴、殴打。
以及陈导光曾多次非法聚众闹事,镇派出所都有出警记录。
这些证据……
每一个都可以说是铁证如山了。
其中有不少,还是他们两个连夜找出来的。
根据这些证据,陈导光的量刑建议,也得到了相应的调整,构成了寻衅滋事罪的情节严重。
依法将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方,对于这些证据,你们有什么异议?”
周全民看完了这些证据,重新看向了被告席。
重点看的……
自然是那名法律援助律师。
这个质证环节,一般是法律援助律师,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和反驳。
若是证据属于非法采集、勘验所得……
法院也应当不予采信。
比如说刑讯逼供所得、非正当口供录取、被告人口误所承认的证据、勘验过程无物证来源的证据等等。
日常生活中。
法院不予采信的证据,还有片段式、有诱导性的录音资料。
所有通过非法手段采集到的信息,法院都不会予以采信。
最直接的例子……
就是私家侦探通过跟踪、窥探他人隐私,而采集到的证据,法院是不会予以承认的。
而质证环节……
就是被告方一个机会,针对证据的错误之处反驳。
然而……
这名法律援助律师此刻神情十分僵硬,脸色有些难看。
一直低着头。
似乎没听到周全民的话。
“被告方,对于这些证据,你们有什么异议?”
周全民皱了皱眉头,再次问道。
可这名被告方辩护律师……
却没有任何反应和答复。
“我们当然有异议!”
正在此时。
被告席的陈导光又站了出来,为自己辩驳道:“这些证据,都是臆测污蔑,没有任何真凭实据!”
“说我聚众,我们乡下人就喜欢一群人待在一起玩,这有问题吗?哪条法律规定我们不能待在一起玩的?”
“我们都是亲戚,平时聚在一起唠嗑,难不成也犯法了?”
“还有之前的农家乐砸门事件,那是因为当时我儿子被伴娘给杀了,他们还窝藏罪犯,我们情急之下,才想着先把人揪出来,怕他们把黄兰给放跑了。”
在法庭上。
陈导光激动的为自己辩驳着。
完全将辩护律师抛诸脑后。
而辩护律师也十分配合,老老实实的待在原位上,当起了吉祥物。
像极了摆设品。
“这个环节是质证环节,请根据公诉人提出的证据,进行针对性有效辩驳。”
周全民扫了眼陈导光,接着说道:“你要是认为公诉人提出的哪条证据虚假、有误,可以当庭指出。”
他刚才琢磨了半天陈导光的话。
发现……
陈导光话虽然说了很多,但都没有讲到点子上。
并未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进行辩驳。
公诉人之所以提出这些证据,是因为这些证据足以佐证陈导光等人构成了非法拘禁罪以及寻衅滋事罪。
而陈导光刚才的辩护……
又全是胡搅蛮缠。
根本没有针对性。
这也是普通人和律师最大的区别。
律师在法庭上,能有效表达观点,争取效率的最大化。
只是……
此时陈导光等人的辩护律师,似乎彻底自闭了。
完全没有发言的欲望。
而陈导光则积极肩负起了律师的“重担”,不断为他们辩护。
“还要一条条反驳?”
被告席上。
陈导光皱了皱眉头,只感觉十分麻烦。
但还是信口说道:“我觉得录像说明不了什么,他们陈家拍摄的录像,只能证明我们坐在他们门口唠嗑。”
“农村乡下坐门口唠嗑,很合理吧?”
“我们就是日常普通行为,根本不是什么非法拘禁。”
他想的很简单。
只要把非法拘禁这个罪反驳了,他们的罪就没多少了。
甚至可能还不用坐牢。
“坐门口唠嗑?那为什么其余人的口供里,都说是你出的主意,让他们堵在门口,禁止陈启一家任何人出入?”
公诉席上。
一名公诉人站了出来,又甩出了一份口供。
犀利反驳。
“这……这这……”
陈导光被这么一问,整个人都傻了。
完全没想到公诉人还有这么一手。
只能支支吾吾的说道:“我……我我们当时就是想着和好好说说话,让他们把伴娘交出来……”
当时他被拘留了三天。
释放之后。
得知了黄兰被释放的消息,当即大怒。
才想着来找公道的。
“当时黄兰是取保候审状态,经过了公安机关的审批,你们又不是司法机关,凭什么去要人?”
公诉人冷哼了一声,接着质问。
“我……她杀了我儿子,还刺伤了三个人,就是杀人凶手,我……我只是想要个公道,把她先抓起来……”
陈导光咽了咽口水,继续辩解着。
“按照相关法律,我国所有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都拥有人身自由权。”
公诉人深吸了一口气,趁势追击:“即便是执法机关,没有经过司法程序的批准,也禁止拘禁他人人身自由。”
“你们当时不仅非法拘禁了陈启一家八口,甚至还意图非法拘禁黄兰,情节十分恶劣!”
说到这里。
公诉人转过身,对着周全民等人。
沉声道:“审判长,我申请在诉讼请求里,外加一项控诉,陈导光等在本案之外,意图非法拘禁他人,动机恶劣,情节极为严重,应当从重判处!”
话音刚落。
整个法庭。
突然变得寂静无声。
被告席上的陈导光茫然看着慷慨控诉的公诉人,被吓得面色惨白。
这个环节里……
他说着说着,似乎把自己又坑了。
突然又增加了一项从重量刑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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