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怎么又是张玮辩护? (第2/2页)
“这是夜间监控视频,可以看到赵德柱、赵王权、赵天歌等人前后来到了南瓜地,手持砍刀,将南瓜故意毁坏的一幕,综合累计损失达到了8200元。”
“这里是……”
两名公诉人一一上前。
将他们负责的证据提交,当庭展示。
每个证据都具备法律效力,可以证实对方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了以上四条罪名。
……
晋城。
养老院。
张清源等人抬着头,看着公诉人列举的一项项证据。
呼吸略显急促。
面色有些潮红。
“当着面把瓜给搬走了?还有拖车?这是把别人辛辛苦苦承包的南瓜地当成自家菜地了?”
“被人抓到了,还蓄意报复,别人难不成还不能抓他们?”
“关键白天他们都敢去,也太不知死活了,男的女的都有,他们这么缺这几个钱吗?”
“他们的子女呢?难不成是不好意思来现场?”
“对了,前面不是说他们让他们的晚辈去卖瓜,那些卖瓜的人……是不是都是他们的子女?”
“……”
隐隐间。
众人的血压都有点上头了。
这么齐全的证据……
足以证明他们不是被冤枉的。
确确实实,他们去过胡问凝的南瓜地,偷窃了南瓜。
甚至……
还在白天的时候,当着胡问凝的面,将南瓜带走。
而胡问凝也不敢阻拦。
只能放任他们离去。
“张玮找的这个辩护方向……果然精准。”
人群里。
秦牧的关注点和众人不同,他全程注意着张玮的发挥。
在这个案子里。
张玮作为赵德柱等人的被告,没有急着撇清罪责,而是将辩护方向转到了盗窃罪。
抢劫罪非常重。
故意破坏他人财物罪同样不轻。
而且。
这个案子比较特殊,赵德柱等人多次前往南瓜地。
执行过不止一次的偷瓜行为。
因此。
他们的行为,极有可能适用的是数罪并罚原则,而非从一重罪。
偷瓜是一回事。
当面抢瓜是一回事。
晚上破坏南瓜又是一回事。
这些都并非是在一次事件中发生的,属于持续的犯罪状态。
而张玮的辩护也非常简单明了。
直接将抢劫罪、故意破坏他人财物罪归在盗窃罪之中,有机会获得最大幅度的减刑。
若是成功的话……
只需要对盗窃罪和寻衅滋事罪进行处罚。
这两个罪一个是在三年以下,一个是在五年以下。
数罪并罚之下。
每人的刑期都能降低至两三年左右。
加上老人的这层身份……
大概率适用于缓刑。
“咚——”
屏幕里。
审判长敲响法槌。
在公诉人展示完所有证据之后,他重新看向了赵德柱等人。
询问道:“对于刚才公诉人提出的证据,你们有什么要质疑的?”
目前来看。
这些证据经过了专业部门的鉴定,并非是弄虚作假的。
法院可以采信。
而作为被告一方……
也有对证据提出质疑,依法审理的权利。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我方认为,公诉人刚提出的这些证据,只能证明我方当事人存在偷窃行为。”
赵德柱三人的旁边。
张玮立即站了出来,先行鞠躬,朗声道:“这些证据,多是视频。”
“视频里可以看到我方当事人的确曾多次偷窃南瓜,将其占为己有。”
“至于抢劫罪……”
他顿了顿。
开始展开了辩护:“公诉人提交的这项证据里,只能说明胡问凝女士对老人们的行为进行了劝阻,但双方沟通之时,我方当事人并未采取暴力行为,也没有胁迫对方。”
“在刑法中,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类犯罪中性质最恶劣,判罚最严重的一种罪名。”
“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而在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出,我方当事人并未用任何暴力或者胁迫的方法强行夺取公司财物。”
“我方当事人大多是七八十岁的老人,甚至有许多达到了八十岁以上,劳动行为能力、威胁程度都不足以威胁到胡问凝女士。”
“她眼睁睁的看着老人将瓜搬走,更多的是顾念老人年老体衰,而非是惧怕他们的胁迫。”
“因此,在构成要件上来说,我方是不构成抢劫罪的。”
针对这一项犯罪证据……
他展开了全方位的分析,将抢劫罪直接给否了。
之所以要构成抢劫罪……
主要判定依据是是否存在暴力行为或者胁迫手段。
而老人们……
明显体力不行,不存在胁迫的可能性。
无法将这项性质恶劣,判罚严重的罪名强行加在他们的身上。
这样做无疑是不合理的,违背了抢劫罪的立法初衷。
而养老院里。
众人听到了张玮的这番质疑,也都瞪大了眼睛。
“这个张玮……到底是哪边的?当着人家的面,将东西抢走,这都不构成抢劫?”
“我记得我们出去钓鱼的那次,小秦钓上的阴沉木就是被人当面抢走的啊。”
“那次都构成了抢劫,为啥这次就不构成了?”
“小秦,这到底是咋回事?”
“……”
张清源等人纷纷侧过身。
盯着秦牧。
满脸的疑惑。
就连万中元也露出了诧异之色。
显然。
张玮的这番言论,他也没搞明白。
“抢劫罪需要的是暴力行为或者胁迫手段,最好是满足了双方实力差距过大的条件。”
秦牧望着众人,微笑着解释道:“我之前阴沉木被抢,对方是六个大汉,而我手无缚鸡之力,加上全程录像,对方言语狠厉,存在威逼行为,自然构成了抢劫罪。”
之前阴沉木的案子……
他亲手送进去了六个人。
全是抢劫罪。
抢劫金额巨大。
判处了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而赵德柱等人……
他们虽然也当着面抢走了南瓜,但考虑到双方实力差距并不悬殊。
加上老人们行动缓慢,体力不行。
不足以对胡问凝构成威胁。
胡问凝其实可以强行阻止,但她却因为赵德柱等人的年龄而没有当场阻止。
这次退让在情理之中。
因此不构成抢劫。
“原来是这样?可惜当时小秦没在场,不然高低给他们构成一个抢劫罪铁证!”
“懂点法还是有用的,难免某些时候就可以凑够证据,将对方送走。”
“小秦,你确定你手无缚鸡之力,打不过那六个人?”
“我觉得,如果要构成双方实力差距悬殊,除非是胡问凝当场残疾,才无力阻止。”
“……”
张清源等人露出了恍然之色。
略带着几分感慨。
有秦牧在场解释,他们对案子看的更清楚了。
学过法的和没学过法的……
在处事上,的确有极大的不同。
同样是被当面抢东西。
秦牧直接反手给对方抢劫罪送进去了。
而胡问凝这边,却可能因为认定要件不充分,而无法构成抢劫罪。
少了这一条重罪……
他们的刑期至少下降了三年。
人群里。
万中元同样点了点头,不动声色的望了秦牧一眼。
愈发觉得秦牧很危险。
当时那个阴沉木的案子他曾听说过,就是当着秦牧的面搬走了阴沉木,结果六人都被判了十年以上!
“得罪谁,也别得罪秦牧。”
他心中默念了一句,对自己悄然说道。
……
与此同时。
梓州某区法院。
第一刑事审判庭。
张玮在质疑了抢劫罪的证据之后,接着说道:“另外,公诉人提出的故意破坏他人财物罪,同样不适合我方当事人。”
“在视频里,我方当事人虽然砍毁了南瓜,但每人毁坏的南瓜数量有限,价值也仅在几百元之间。”
“按照刑法规定,故意破坏财物罪,指的是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论单独个体而言,我方毁坏的南瓜价值都未达到梓州当地的立案追溯标准。”
“毁坏的南瓜……”
当着法庭上众人的面。
他继续发挥,将南瓜的单价统计之后,得出己方的每个当事人平均只毁坏了数个南瓜。
没有达到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的立案标准。
即不构成此项犯罪。
这个罪……
情节一般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故意破坏财物罪在梓州最低的立案标准……
至少是2000元。
而赵德柱等人的偷瓜行为,只是累计达到,单独并未达到。
所以不能简单的以这个罪名来论断。
他的这个辩护……
找的是立案金额的漏洞。
“对方律师所说,我方并不认同。”
而紧接着。
一名公诉人站了出来,沉声反驳道:“我方提出的证据,可以清楚看到,赵德柱等老人陆续前往南瓜地偷窃、砍毁南瓜,明显属于有预谋的行为。”
“已经是有组织的预谋犯罪,便应当以团伙作案来论处。”
“金额的判定不能以个人而定,而应以破坏的南瓜总金额来判定。”
铿锵有力的声音,回荡在法庭。
张玮闻言,面色不由一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