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没有意外,这把稳了! (第1/2页)
公诉人一方最先站出来。
引经据典。
讲述了一遍相关的刑法法条。
其中。
重点自然是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前者里,并不是所有被告都构成了诽谤罪。
但后者......
却足以覆盖每个被告。
他们都参与了网络滋事,借故对周小清进行指责、谩骂,以及恶意引导。
最终导致了严重后果。
「根据我国刑法,谷宏达、包飞文等人的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各项构成要件,应当依法接受判罚。」公诉人盯着被告席上的谷宏达等人,义正词严的说道。
而谷宏达等人......
自始至终都低着头。
不敢直视对方的目光。
只得再次看向了身旁的律师,希望律师能帮助他们脱罪。
「在这里,我想提醒对方公诉人一句。「
这名律师也没有退缩,紧随其后站了出来:「根据刑法法条,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我方当事人并非是蓄意挑事,无理取闹。」
「之前我说过了,我方当事人是因为一场「误会,,才会在网上挑事,针对「周小清「账号进行指责。」
「在客观构成上,我方当事人应当是不符合的。」
「不应将此行为判定为寻衅滋事罪!」
在这个环节。
他重新组织了思路,再次发起了反攻。
每个刑法罪名都有主客观的构成。
而他则是冲主观构成上入手,试图将己方当事人的行为判定为一般违法行为,摆脱寻衅滋事罪的判定!
「对于周小清小女孩的自杀,我们也感到非常难过。」
再接着。
他抬起头,看向了公诉席旁边的周振夫妻。
十分诚恳的说道:「我方四百多位当事人都已经表态,每人都愿意拿出部分钱来,对他们在网络上的不理智行为进行赔偿。」
「希望能为周小清的治疗,尽到绵薄之力。」
说完。
他带着旁边的谷宏达、包飞文等人,朝着周振夫妻弯腰鞠躬。
表达了诚挚的歉意。
然而......他话音刚落。
周振和王霞的声音,便不约而同的响起:「你做梦!「
「我告诉你们,我们不会要你们的一分钱!」
「我们只需要法律公正的审判,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你们的钱,我们拿着觉得脏!「
两人也立即表明了态度。
态度十分坚决,完全不可商量。
开庭前。
他们的侄子周绍辉便反复交代过他们,千万不能答应赔偿的事情。
他们一直谨记着这一点。
虽然有四百多号人愿意出钱,每人就算出个一两万,对他们说也是一笔天文数字的巨款。
但......
他们不愿意就这么让这群人逍遥法外!
......
晋城。
养老院。
张清源、李卫国等人坐在小板凳上,聚精会神的看着直播。
「不对啊,这个小女孩的父母怎么不要钱啊,对方赔钱不是应该的吗?「
「这笔钱不要白不要啊,要是换做我,就要让他们既坐牢,又赔钱!「
「这
可是一笔巨款啊,每个人赔偿个几万,也超出了上千万了。」
「这两人是不是还在气头上,没缓过来?」
「......」
院子里。
众人交头接耳,满脸的不理解。
都觉得周振夫妻被气傻了。
居然送上门的钱不要。
「咳咳,这是对方律师设置的陷阱,这个钱……还真不能要。」
人群里。
秦牧忍不住解释了一句。
对方律师的辩护角度,十分刁钻。
试图将犯罪行为辩解成为一般违法行为。
同时。
还主动提出了给予对方赔偿。
要知道。
这起事件,属于寻衅滋事,造成了自杀后果的刑事案件。
但自杀这件事....
严格来说,和这些网友无关。
并非是他们推下去的。
属于周小清的危险自招行为。
所造成的后果,也无需他们来买单。
换句话说。
可以判刑,但却无需赔偿。
若是他们进行了赔偿,则代表周振夫妻认为该行为并不属于犯罪,而是违法行为。
只有这样……
才存在对他人的人道主义、精神损失等赔偿。
只要他们两人接受了赔偿,就相当于用行动表明了谅解。
谷宏达等人的网暴行为...
便不会构成犯罪。
「嘶!!原来是这样?!阴险!太阴险了!」
「居然用这种方式下套,这个律师真的不是个东西!「
「这要是换做是我的话,早就收钱了,岂不是上当了?「
「还好这两人没收钱没让这个律师的女干计得逞!「
「……」
众人听完秦牧的解释,都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暗道好险。
这种事情,一般人还真的拎不清楚。
第一反应,都是索要赔偿。
完全不会想到后面的系列连锁反应。
「那……如果他们不要这个钱的话,是不是就稳了?「李卫国坐在秦牧身边,忍不住问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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