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章 小秦肯定是锦鲤体质! (第2/2页)
账号里新增了许多权限。
可以管理论坛里的帖子、用户,进行禁言、封禁等操作。
「哼哼,你们以后完了。」
望着自己的账号。
青岚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论坛里有许多她的水友们,经常发帖黑她。
现在她成了版主。
那些水友们的末日......
总算来临了。
同一时间。
凉城。
某大学,办公室。
胡兆华的手机,同样接到了一条论坛通知。
他顺利通过了竞选,以排名第一的绝对碾压,成为了版主。
没错。
他正是论坛里网友们所说的那个律师,兼大学政法系的教授。
这个论坛......
其实也是他在无意中发现的。
抱着无聊的想法,就注册了个账号。
结果......
便一发不可收拾,养成了每天水论坛的习惯。
在论坛里。
他每天都可以看到全国各地网友们提出的各种稀奇古怪的案例。
还有秦牧......
经常会更新一些普法视频,将许多法律知识点融入真实案例中。
深入浅出。
让众多网友在寓教于乐中,学习到法律知识,弘扬正能量。
他和秦牧......
虽然没有交集,但所做的事情都是同一个。
秦牧借助互联网普法。
他在大学里传道授业,教导学生。
殊途同归。
他加入论坛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也是因为想要在论坛里和秦牧打打交道。
为此。
此次竞选,他也参加了。
还鼓动了自己的学生,将论坛发到了学生群里。
让每个学生都去注册个账号,帮他投票竞选。
作为法学系的教授。
他也很明白,他这种行为并不会构成什么违法犯罪。
充其量......
只是发动个朋友圈人脉,竞选个论坛的版主。
并未有任何金钱上的利益纠葛。
「可惜了......秦牧似乎不在论坛里。」
刷了会儿论坛。
胡兆华便放下了手机,忍不住喃喃了一句。
他现在每天上完课。
便会在论坛里,帮助那些需要的人解决一些法律咨询问题。
但这个论坛里的人,却是十分害怕秦牧。
也不敢把论坛的消息告知秦牧。
导致秦牧现在都不知道这个论坛,他也没机会和秦牧在论坛里交流。
......
晋城。
山水花园小区。
下班之后。
秦牧便回到了家中。
吃过晚饭。
刚想玩会儿游戏,便收到了来自论坛管理员的一条站短。
邀请他加入版主工作群。
「还有群?」秦牧愣了一下。
略微思索后。
拿出了自己的小号,加进了这个版主群。
之所以这样......
他主要是怕吓到自己这群「可爱」的粉丝们。
「欢迎锦鲤。」
「锦鲤进来了,快让我们吸收一下好运。」
「我们辛辛苦苦拉票,才当上版主,没想到你居然从头到尾躺平上位。」
「你们太丧心病狂了,我发动了那么多人,居然才排在第八?」
「......」
秦牧看到群聊里的聊天。
嘴角不由抽搐了几下。
这仅有十人的群里,他认识的就有两位。
一个是青岚。
一个是马明。
让他惊讶的是......
马明竟然还是论坛的站长!
敢情这个论坛,竟然是马明背着他建立的!
这两人用的都是大号。
他一眼便认出来了。
「咳咳,大家先冷静一下。」
而在人齐之后。
马明用大号发了个群公告,公布了众人平时负责的事项。
比如说维护论坛的文明秩序,定时清理违规帖子,偶尔组织某些活动,以及解答法律方面的问题。
「没问题,有胡律师在,法律咨询这块完全可
以交给他了。」
「我是个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平时时间很多,如果要组织活动啥的,倒是可以帮帮忙。」
「我有个问题,up最近很久没更新了,有没有人自告奋勇的,主动去催更。」
「是啊,up最近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一直没有案子,我现在想学法律都没啥途径了。」
「谁不是呢,我虽然建立了这个论坛,但up一直没更新,导致我最近内分泌严重失调,头发严重,夫妻生活不和谐,唉......」
「...」
众人聊着聊着。
不知为何,突然又聊到了催更上面。
许多人都对催更这个话题很感兴趣。
马明更是阴阳怪气了起来。
秦牧:「......」
他总有种怪怪的感觉,仿佛这群人在故意说给他看似的。
「嘿嘿,大家不要慌,我有个内幕消息,up最近在处理一宗案子,再过几日就可以结案了。」
正在此时。
成为版主之一的青岚在群里发言,还附带了一个「不用谢我」的表情包。
随后。
在众人的穷追猛问之下,青岚稍微透露了一下案子的类型。
「校园暴力?未成年人不判刑吧,难不成是高中生或者大学生犯的案子?」
众人在知道这个案子后,都露出了惊讶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