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四章 霍格沃茨之四权初现(4) (第2/2页)
“威望?”菲丽丝冷笑一声,“虽然我已经对英国的纯血家族很失望了,但还是没想到,你们居然已经落魄到如此地步了。威望?那是那些麻瓜和混血的杂种为了能有一份莫名其妙的安全感才会推崇的东西,对于纯血家族来说,难道不是只忠于血脉和利益吗?”
菲丽丝看了眼身边被藤蔓和树叶缠住的狼人,说道:“纯血巫师生而高贵,没想到你们沦落到和这种卑贱的家伙达成同盟。”说着,菲丽丝抬脚压在狼人的头上,用力踩了下去,一声闷响,如同遭到锤击的西瓜,狼人的头碎裂成一片,红的白的粘稠物粘在小牛皮的纯白短靴上,有种残忍的变态美。
卢修斯杀过人,但很少见到如此血腥的场景,他下意识的闭了下眼睛,又怕显得太过懦弱,连忙睁开,用一种遇到疯子的眼神看着眼前这个女人,惊呼道:“你把他杀了?”
看到卢修斯这么惊讶的样子,菲丽丝摇了摇头,说道:“真不知道你们在怕什么,怕软弱无能的魔法部,还是怕半残了的凤凰社,亦或者那个半个身子已经埋到土里的老校长?纯血家族想要保证并扩大自己的利益,拉出个家伙来做领头人无可厚非,但没想到还真有人把这个被大家顶到前面的家伙当成领袖,甚至敬畏有加。伏地魔,这个名字不错,挺有气势的,汤姆·里德尔可以当,别人也可以当,甚至你,卢修斯·马尔福先生如果有兴趣的话也可以当。马尔福先生,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和势对抗,失去了斯莱特林的支持,可怜的汤姆就像一个蚂蚁一样,谁都可以踩死,就像这位可怜的狼人一样。”
菲丽丝的这番话显然给了卢修斯很大的触动,但他毕竟老成,不像他儿子德拉科那样随随便便就被菲丽丝给煽动了心中的野心。
不管怎么说,菲丽丝在卢修斯心中的形象已经大变样了,他看了眼这个狂妄的女人,说道:“凯特小姐,我们的理念显然有着很大的差异,既然谁都说服不了谁,那就此别过吧,以后有时间再聊。”说完,转身就走了。
看着卢修斯远去的背影,菲丽丝心中暗哂,我有想说服你吗?不过是所说契合住了你心底的野心罢了,果然,在斯莱特林面前表现对利益和血统的推崇,在拉文克劳面前展现对艺术的喜爱,是博得认同的极佳方法。
菲丽丝扔出一团烈火,把那个可怜的狼人化为灰烬后,突然转身看着自己右边方向,厉声喝道:“谁在那儿?出来!”
PS:设定中,像夜宸这种可以称得上是风云人物的人,可以借势,可以造势,但他们并不是势的本体,他们也永远无法和势进行直接对抗,具体到本文中,伏地魔借助的势就是斯莱特林,而菲丽丝选中了拉文克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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