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章 缘起 (第2/2页)
这人面对生死倒是豁达。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他那个8岁的女儿。
那时候智能机才刚刚传入国内不久。
南怀安自然是没有的。他用老旧的键盘机给霍霄看了自己的女儿的照片,还有她画的画。
霍霄不懂什么美术还是艺术的,他就是觉得那女孩儿挺可爱的。带着婴儿肥的脸像是小包子,让人想捏一捏。要是他妹妹就好了,能天天捏。
南怀安没有在医院住太久,等病情稳定之后就离开了。临走时,他将自己的一支钢笔送给了霍霄。
那笔是南笙7岁时参赛得的奖励,笔身上原本是没有描金的。她用自己的积蓄找了一家能加工工艺品的店,亲手设计了花纹画在上面。然后又把它作为礼物送给了最爱的父亲。
不贵,但却很沉重。
作为回礼,霍霄将他爹送他的一支手表赠与了南怀安。
虽然和这个中年人相交不久,但南怀安身上有种温和豁达的气场,让他在那段灰暗暴躁的日子里,感受到了一丝平静。
其实两个人心里都清楚,这一场分离就是永别。
一个已经肝癌骨转移的人,他还能活多久呢?一年的时光怕都是老天爷的额外恩赐。
南怀安离开后没多久,霍母的病情也开始进一步恶化。即使砸了大把的钱进去,也不过只维持了半年多。白发人送黑发人,霍霄外公受不了这样的打击,没多久便跟着离世。
霍霄清点了所有的家当,离开了榕城。
那年的他刚好17岁,肩膀上却压着沉重的担子。从豪门少爷到无父无母的小可怜。他咬着牙,拼了命的爬出泥泞,又拼了命的站上比霍家更高的顶峰。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查出父亲去世的原因,替他报仇。才能让那些欺压过母亲的人不得好过。
他有太多太多的坎坷要去躺平。于是那年夏天,带给他拿一点平静的中年人,便连同其它记忆一起,暂时被遗忘在了角落。
霍启东也送过他许多钢笔。他将南怀安赠与他的那支笔,和那些一起收藏起来。直到这次搬家来榕城,他随手从那里拿出两只,放进办公室书房的笔筒里。
可谁能想到,现实中的剧情有时候比故事还有凑巧和狗血。当年那个中年人是南笙的父亲,而这支笔又在今天被她看到了。
原来他与她,竟早有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