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留一手 (第1/2页)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虽然说的有点严重,但是还是应该注意的。
永远留一手,是叶城在西镜的时候,执行任务中的习惯,不然的话,不知道他在绝境中死过多少回了。
就是因为永远留一手,才在关键时候救了他的命。
古人说,师傅教徒弟,走要留一手,不为别的,就为给自己留一手吃饭的技艺,不然的话,教会了徒弟,饿死了师傅。
那个师傅也不会这样做。
他得留一碗饭给自己吃。
叶城反复看了几遍自己写下的药名和数量,确认没有错,这才见采购清单转进自己的兜里,走出办公室。
他要去益寿堂,采购药材。
在离开公司之前,照例给曹安发了一个微信,将自己需要的药材清单发了过去,让他先给自己准备出来。
曹安回复:收到。
叶城微微一笑,只要他收到,先给自己准备着,自己就可以不用慌张了,反正一时半会,曹安也准备不出来。
趁这个时间,叶城想去汽车4S店看看,选一下自己喜欢的车。
虽然林诗雅给自己的预算不算太多,但是也够用了,一百万之内的车自己可以随便挑选,这就很不错了。
天海市小汽车4S店,叶城还不知道在哪里。
他来到天海市以后,全部精力都放在了讨好追求林诗雅上面,放在了替林诗雅解决麻烦上来,对于小汽车4S店,根本对这个就没有关注过。
因为他还不需要。
自己没有车,可以开林诗雅的车,只有给林诗雅开车,他们才有机会待在一起,每天上下班接接送送,时间长了,也就慢慢适应了,对林诗雅的了解,也越来越多。
但是现在,因为祛疤膏和去皱霜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林诗雅的车因为空间小,装药材会将药材的气味留在车内,让人很不舒服。
所以叶城想购买一辆空间大的车,以满足自己的需要。
在西镜的时候,特战队员们开的车,都是越野性能很好的车,适应各种特殊环境,叶城对此也情有独钟。
当然了,叶城不会买那些面包车或者商务车。
叶城打算开导航,输入小汽车4S店,结果显示出一大片。
天海市的小汽车4S店,都集中在一条街道上,叶城数了数,足有二十几家。
好家伙,这要是都逛上一遍,一天也下不来。
叶城决定,就逛一下那几个大牌子的小汽车4S店。
大牌子的车,质量稳定,售后服务好,完全可以信赖。
叶城开车来到奔驰4S店,得到了销售的热烈欢迎。因为叶城现在开的车,是一款宝马系的,价值一百多万元。
再加上叶城现在身上穿的是林诗雅给他买的一套西装,手上戴的是林诗雅给他买的名表,一看那就是一个成功者。
能够这样打扮的人,不是老板就是富二代。
汽车销售员最喜欢接待这样的人了,只要他们相中一款车,自己就可以拿到不菲的提成,所以销售员们对他们热清是有原因的。
如果是一个穿着一身价值不到一千元的人来看车的话,他们的态度就是两回事了。
今天,叶城没有买车的打算,只是来了解一下小车的款式和价格。
“老板,您贵姓?”
一个长相俊美的女销售迎上叶城,笑着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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