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二章 白菜价买黄金(下) (第2/2页)
“早在MP3格式到来之前,InternetUndergroundMusicArchive(IUMA,互联网地下音乐库)就成立了。它上面有数千首经过授权的MP2歌曲。它虽然没有盈利,但曾经也有不小的访问量。基于这些事实,我觉得在电脑上听歌、在MP3播放器上听歌,甚至在手机上听歌,很快就会变得习以为常。”
“在不久的将来,人们甚至不用下载,也能在各种设备上听歌。真到了那一天,唱片的网络版权自然就很值钱了。而现在,大多数人还没意识到这个问题,所以我们才有了‘白菜价买黄金’的机会。影视剧也是如此。”为了说服大家,林轩在此之前做了充分的准备,看了很多相关资料。
“好,既然你的理由这么充分,那我们就和这些公司再过过招。价格怎么给他们开?”听自己儿子这么一说,刘芯薇就知道他没少下功夫。自己儿子肯下功夫的事情,还从来没有失手过。
“我们只要永久版权,任何有时间限制的网络版权,对现在的我们都是毫无意义的。谁也不知道未来互联网会怎样发展,所以一切谈判的前提是拿到永久版权,而且还必须是独家的。在这个前提下,一部电影,我们最多可以出价到3万港币或者人民币;一集电视剧,我们最多可以出价到3000港币或者人民币;一首歌,我们最多可以出价到1500港币或者人民币。当然,最初的报价一定要低,电影先给6000到8000块试试,歌曲也先给几百块看看。”林轩早就想好了应该如何给现在的音乐和影视剧网络版权定价。
不要觉得这个价格太低。要知道,在还不具备应用和传播的基础条件时,这些钱就是唱片公司和影视公司白挣的。平常他们都巴不得能多挣就多挣一点,更何况是亚洲金融危机还没过去的现在。
“好,那就按照这个方案来操作。这次买网络版权,我们支出上限是6000万港元,你们三个分头行动,尽快做好准备工作。告诉那些公司,我们是给他们送钱去的,不要给他们太多考虑时间。”刘芯薇拍板决定道。
就和林轩预想的一样,各大唱片公司、电影公司、电视剧制作单位压根没把网络版权当回事。在他们看来,网络就是盗版的代名词,有名义上的网络版权又有何用?还不如现在卖掉换一笔现金。亚洲金融危机下,大家都是勒紧裤腰带过冬的。
张菲菲仅仅用1200万港币就搞定了邵氏影业723部电影的网络版权,平均每部的价格还不到2万港币。这可是永久性独家网络版权的价格啊!
邵氏影业拿到这1200万港币后,这723部电影未来就只能通过重新在影院上映、出售电视版权和发行VCD/DVD获利了。
同属邵氏的TVB,也把超过6500集电视剧的网络版权以930万港币的价格卖给了香江佳影。
不过张菲菲和星空传媒接触时,对方却拒绝了她收购对方持有德宝、新艺城等公司发行的电影网络版权的请求。鲁伯特·默多克还是有点眼光的。
杜胖子几乎把香江和宝岛两地唱片公司现有歌曲的网络版权包圆了。除了少数几家外资唱片公司,比如BMG、索尼,其他唱片公司都很痛快的就把所持有的歌曲网络版权打包卖给他了。哪怕是环球唱片(1998年收购了宝丽金),也愿意把大中华地区的网络版权卖给他。
他用三个多月的时间,花费1030万港币和3300万新台币买下了超过22000首歌曲的网络版权,平均每首歌的价格仅有700元人民币多一点。
谢亚东在国内也捷报频传。他把国内几家唱片公司为数不多的唱片网络版权也拿下了。他甚至低价预定了京文唱片公司未来五年所发唱片的网络版权。另外,他还拿下了魔影厂、儿影厂、西影厂、长影厂等多家国营制片厂所拥有的电影网络版权以及帝都电视艺术等单位出品的电视剧网络版权。
截止到1999年6月,佳影公司已经形成了一个拥有超过1500部电影、9500集电视剧、25000首歌曲的巨型独家网络版权库。而且这一切,仅仅耗费了不到5500万港币,和林轩通过两张专辑赚到的版税差不多。
这些影视剧和音乐的网络版权,也许最近几年还不给佳影公司带来任何收益,但随着iTunesStore的出现以及视频网站的兴起,它们在未来能给公司创造巨大的财富。
短期内能给佳影公司带来收益的其实是那些从嘉禾购入的动作影片。
林轩算了一笔账,在未来十年内,这些影片通过DVD出售/租赁,能给佳影公司带来差不多1.8亿米元的收入。这个数字,大约是购入价格的四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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