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参加婚礼之前 (第2/2页)
“当然能行。”
张鸿对此倒是胸有成竹。
前世那三部电影都是他比较喜欢的,而且成绩口碑都还不错。
他拍电影是为了赚钱。
什么电影最赚钱?
不是什么高大上的所谓“文艺片”,而是能让观众有感觉的爆米花大片!
俗话说的好,爽就够了!
那种偏文艺向的电影,比起电影院来,还是更适合电视跟电脑。
泡一杯茶,自己安静的细品。
电影院其实也是相同的想法。
要不然为什么电影院宣传的都是立体声、音效、3D、IMAX巨幕?
而剧情也好说。
那种为了曲折冲突的犹犹豫豫,主角内心抉择,人性的选择,大家都已经看腻了!
所以电影要么搞笑幽默,要么视觉听觉体验完美!
就算你想有什么内涵跟深度,也不是直接说教,而是植入剧情里面,让观众自己事后细品!
他写的这个剧本,只要爽就够了!
至于核心剧情?
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面对坏人,就要重拳出击!
这不爽嘛?
《飓风营救》是救人。
《疾速追杀》是复仇。
《伸冤人》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守法公民》也是复仇。
这些内在难道不爽?
张鸿看的时候爽死了好嘛!
看《飓风营救》连姆叔一路乱杀!面对恶徒,审讯完之后也宰掉!最后面对那个用女儿威胁自己的富翁,完全不听他废话一枪毙掉!
爽不爽?爽!
看《疾速追杀》基努一路乱杀,替妻子留给自己的狗还有自己报仇。
爽不爽?爽!
就是最后跟BOSS的一对一雨天肉搏有点儿拉胯。
还有《伸冤人》。
一轮白月照九州!丹泽尔大叔路见不平一声吼!为了一个失足小妹能过上正常人生活,他挺身而出直接灭掉所有敌人!
真特么太爽了!
古之侠客,不外如是!
张鸿何尝没想过青衫仗剑、匹马行天下?
路遇不平,剑出鞘!血纷飞!
收剑而去,深藏功与名!
当然,大家只是想当能砍死别人的侠客,并不想当被别人砍死的龙套而已。
然后是《守法公民》。
斯巴达王李奥尼达替老婆孩子报仇,在法律不能帮助他的情况下,直接干翻所有仇人!
爽!
就是《守法公民》的结局斯巴达王败在姜戈手上,让他觉得有点儿不爽。
虽然那是斯巴达王自己的选择。
而且话又说回来了,这个剧本是为了拍老岳父的马屁写的。
只要老岳父满意,其他都好说。
说不定老岳父看完剧本特别满意,然后一拍大腿,就真让自己当他女婿了呢?
到时候自己就省的跟林慕清离婚了。
林慕清若有所思,“你说的有道理,不过这剧本你打算找谁来演?硬汉型男这种角色......国内这个年纪的型男,大多还是流行嬉笑怒骂间动手的形象,而且那些人基本都是影帝级别,咱们恐怕请不来。”
既然张鸿觉得没问题,那她也没问题。
因为她相信张鸿,比张鸿自己还相信他。
所以第一时间,她已经开始思考电影筹备的事情了——哪怕张鸿前面两部电影还没上映。
“不急,这个不用找别人。”张鸿微微一笑,“这部戏是给阿川他爸准备的,就是不知道叔叔愿不愿意。”
毕竟是大老板,人家也不一定真的愿意来。
自己现在写剧本,只是因为听林川说他老爹喜欢影视剧。
但毕竟不是谁都跟前世拍《功守道》的那位一样喜欢抛头露面。
林慕清一怔。
林川他爸......那不就是自己老爸吗?
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自己老爹的形象。
一米九五身高,光头,国字脸,脸上就写着“无敌”,线条硬朗,虎背熊腰,臂上能走马,会抖动的胸肌,还有八块腹肌......
似乎......真的挺形象的。
咬了咬唇,林慕清道:“张鸿,等参加完你表哥的婚礼之后,跟我一起去见见我爸,可以吗?到时候我会帮你说服他。”
这么快就见家长?不太合适吧......
张鸿点头,“当然没问题!”
如果不领证就先结婚,或者把生米煮成熟饭的话,她老爹会不会一拳打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