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名及一些问题的解释 (第2/2页)
当然,我自认为是比不过萧大的,举《诛仙》这个列子,我只是想表达一个意思,我想写一本能让人记住的书,而不是转眼就忘的小白爽文。
这本书在很大程度上来讲,其实也是爽文,但是我想把它写得真实点,不是那种无脑装逼,没有一点逻辑可言的文,哪怕两年后没人能记住这本书,这时候能让各位读着为书中的角色哭,为角色笑,哪怕有读者因为我虐莫墨默而骂我,我也是很满足的。
可能又有人要开骂了,你不写装逼爽文,还写什么网络小说,网络小说看的就是一个爽字!
这是不可否认的一点,网络小说都讲一个爽字,一个快字,在这里我也不想解释什么,这本书哪怕成绩再差,也有朋友愿意观看,我也会按照自己的想法写完。
我不论是看书还是写书,都喜欢有逻辑性的,就拿莫墨默的例子来讲,莫墨默没有接受莫新,一个人痛苦,而不是因为对莫新的好感,不顾自己怀孕而接受莫新,这就是逻辑,因为从逻辑上来讲,怀孕的莫墨默是不可能接受莫新的,两人都不知道对方的前提下,莫新去当接盘侠?恐怕没人愿意看吧,我要敢这么写,就有人敢骂。莫新没有以前的记忆,以前的他只是一个流浪汉,成名?他不怕被人扒光以前的事吗?流浪的经历,多普通人来说都不友好,更别说对一个明星来说了。
所以逻辑要合理,莫新就不可能高调成名,只能循序渐进。
好了,说了这么多,只是想解释一下,本来想写莫墨默的故事,我为什么后面加了一个赵红颜,简单来说就是遵循逻辑,推动故事情节。
单女主,特别是对这本书来说,如果莫墨默没有怀孕,那绝对没有赵红颜什么事,这本书肯定也是单女主,但是莫墨默怀孕了,要想这本书合理,又要推动故事情节,加一个女主是不可避免的,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合理!
比如,某本书中,因为前世的记忆重生后去捡漏,一块拳头大的翡翠卖了一亿五千万,当时前面的文还可以,但我看到这就弃书了,一亿五千万,不是一千五百万,真写成一千五百万,可能拳头大的极品翡翠能达到这个价格,这合理,但是拳头大的翡翠你卖一亿五千万,这就不合理了吧?
不管怎么说,已经251章了,哪怕莫墨默再深入人心,两百章还不够你们喜欢赵红颜这个大胆自信,温婉大方的女孩吗?
最后再解释一下,这段时间的时间线比较紧凑,我从240章就在加快节奏,因为莫墨默等着进场,两百章了,该给她福利了。
再重申一遍,莫新对莫墨默的感觉是执念,也是我对莫墨默这个人物原型的执念。就酱。
最后的最后,感谢看完这篇解释的朋友,嗯,这是一本双女主的恋爱文,不是后宫种马文,也不是无脑装逼的爽文,而是逻辑合理的日常文。
至于结局,你们别指望我剧透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