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好机会 (第1/2页)
结果孩子生下来,是个女儿。
黄娟将女儿扔回老家给父母养,又等了好几年,黄娟再次怀孕,她这次学乖了,先回老家找熟人做了检查,是个儿子。
刘东升喜不自禁,掐指一算,结婚刚好满十年,可以转户口了。
他先将户口转到了京城,接着就向林芬芳提出离婚。
他要赶在儿子出生之前跟黄娟拿结婚证,那儿子上户口的时候,就可以随他落户在京城。
他金贵的儿子,一定要做地地道道的的京城人!
林芬芳压根就不知道刘东升外面有人,还有了私生子,十年来,丈夫对这个家没有丝毫责任感,工资不交给她,家里的事也不管,她早就心冷了,痛快的答应离婚。
刘东升又提出把家里的存款留给林芬芳,自己要房子。
家里的存款,是林芬芳父母去世后留给她的,总共五万。
而房子是林芬芳祖上传下来的一进四合院。
那个时候是十几年前,四合院的价格还没有现在这么离谱,但也少不了值个一两百万。
刘东升也不是一般的脸大,动动嘴就想拿走!
林芬芳又不是傻子,自然不肯,没想到刘东升不是个东西,偷偷把两个女儿藏了起来,说是不给把房子给他,就让林芬芳永远都看不到女儿。
林芬芳找不到女儿选择了报警。
孩子的父亲把孩子带走了,这在警察眼里,就是家务事。
若不是林芬芳闹得太狠,他们都不想管。
最后,街道和派出所一起出面,两边做工作,刘东升儿子快出生了,急着办离婚,林芬芳为了两个女儿也不得不妥协,最后各退一步,林芬芳用一半的房产,换回了林苑和林汐。
拿到离婚证的当天,刘东升便带着大肚子的黄娟堂而皇之的住了进来,接着又将养在老家的女儿接到了京城。
林芬芳气得吐血,这才搞清楚事情前后的原委。
原来她的婚姻,她的青春都是在为他人做嫁衣裳。
她只是刘东升拿京城户口的一块跳板!
感情上的欺骗,林芬芳还可以忍,只当自己眼瞎,可这样处心积虑的骗她家的房子,这真的忍不了,可她又毫无办法。
而且前夫还带着小三住她在眼皮子底下,这日子说有多堵心就有多堵心。
林芬芳也曾经想过搬走,住在这里是一种精神上的折磨。
可这里毕竟是她家祖宅,她凭什么灰溜溜的离开自己的家?要走也是刘东升走!
于是两家就这么别别扭扭的在一个院子里住了下来,十几年摩擦矛盾一直不断。
母女三人这些年在刘东升一家手里吃了不少亏,林苑和林汐姐妹,不但从父亲那里得不到半点温暖,还经常因为黄娟的挑拨被打,久而久之,年幼的姐妹俩也明白了,刘东升是小胖的父亲,并不是她们的父亲,两人已经有很多年都没有叫过一声“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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