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八章 无法可依 (第2/2页)
更何况,这些名著早就由本国拍出无数版权了,他们就是拍了,也没什么轰动效果。
就像《少林寺》,虽然是日方投资的,但他们也只是作为投资人,选用的导演、演员,都是中方的。
因此,一般不会有人闲得蛋疼,去出力不讨好地拍摄外国名著。
但《西游记》却是个例外!
那个猴子太打动人心了!
桀骜不驯,胆大包天,本领高强,不畏强权!
孙悟空,这几乎是地球上任何民族的人,都想要成为的偶像,根本就打破了所谓的“名著的民族限制”。
这让日、韩两个国的导演,都不用再担心收视率或者票房,无论在不在兔子这上映,起码自己国家的民众,会很喜欢去看的。
而《版权法》方面,他们也可以行走在灰色地带!
《西游记》的故事,利益于那些作协人员的“努力”,一些经典剧情,比如说“三打白骨精”、“牛魔王”之类,早就已经被筛选出来,这样那两个导演,就像有了指导一样,白得这样的经典剧情。
更妙的是,西游记的故事,在种花家竟然有这么多传说,早在一页书前,就有作者创作过类似的短作品,只面但凡有一个贪钱的,自己就能把他当成作者签个合约。
你有关部门怎么管?
你说一页书是作者?
搞笑呢吧,他才写了几章?后面的章节都没创作出来好吧?可是我的剧本可都已经创作好了!
指不定接下来,一页书还是要抄着我的剧本,来写这本《西游记》呢!
……
这场闹剧中,日韩两家导演,虽然得了无数骂名,但也收获了无数关注度,已经可以保证,电影电视剧出来后,绝对会赚到钱了。因此他们算是获益的一方。
作协那些上窜下跳的作者,算是被许镜清利用了,但这种事情他们以前也没少干,事后许镜清势必给他们点好处,所以也不亏。
许镜清就更不用说了!
借着这次出镜,直接确立了自己“曾经创作《西游记》故事”的地位,虽然受到一些人的鄙夷,但却也成就了他“学问高,只是被日方导演蒙蔽的老前辈”形象。
他算是最大的获益人。
而林牧,在读者眼中,自然是最大的损失方了。
还没写完,就被人家给拍了影视,甚至头上还又冒出个“西游老前辈”来,如陈忠那样的学者、朋友,都急忙或电话,或来江浙看他,力求这样的事情,没有影响到他。
像苏桃花,原本在苏州陪着自己父母,这时就过来了,晚上曲意奉承,第二天嗓子都哑了。
陈忠是稍后一天来到江浙的,风尘仆仆的他,真见到林牧后,却发现林牧春风得意,根本没半点自己想象中的怒火炽胸的样子。
“哈哈,先生来了?上次你还不告诉我姓名,现在瞒不住了吧?”
见到他,林牧显得极是开心,赶紧让小萝莉去给他接杯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