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选择经纪公司 (第1/2页)
晚上八点半,郑文接到了电话,去到了相约地点。
“wow,好帅的车。”
罗象扶了扶眼镜,赞不绝口。
“不是还有一位?”郑文找了找,面前只有一个人。
“哦,”罗象直起身子:“你说秦姐,她还有事,提前俩小时前已经先去坐飞机了。”
说完,指了指车。
“能不能让我试试?”
郑文做了个请的手势。
他的本意,是请两人吃顿好的,结果先行离开了不知道不说,身边的律师似乎更有主见,在手机上寻找到了一家小馆子,停在了门口。
直到菜上来,二人才有机会正式互相介绍。
“你好,我是罗象。”
罗象,罗翔?郑文心里嘀咕,别说两人还真像:“你好,我是郑文。”
“我知道,”罗象从随身的包里取出了一份文件:“今天,来参与洽谈的一共七家公司。
有三家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并且,也无法接受你的条件。”
说到这儿,他做了个鬼脸。
“就是想要偷鸡,用非常苛刻的条件来签约。”
不知道为何,郑文忽然有点喜欢这位自来熟的律师,性格很好,他钟意。
至于啥意思,他能听明白。
大概是和地球上的韩国一样,和练习生一签就是十年十五年的不平等合同。
“经过我与秦姐的判断与商讨,结合你的要求,有两家比较符合。”
郑文看见了,一个是星辰,一个是墨风。
“边吃边说吧,我饿了。”
“吃完再说也来得及。”郑文笑道。
二人组没有为他做决定,而是选择题。
恒星,不用说了,就算郑文也听说过,公司有数十位艺人,其中三分之二,目前都高度活跃在娱乐圈,其中一线十三人,还有影帝影后,相应的资源,资金都比较充沛。
提一点,为什么一直要说旗下艺人。
明星也是资源。
特别,郑文作为主持人,日后工作少不了要邀请嘉宾什么的,在一家公司,很多时候会方便许多。
恒星很清楚自己的优势,所以口头承若,接下来的拍摄,可以请几位艺人过去帮他撑撑场面。
等价交换,要求相对也高一些。
首先是合同,至少签五年,头三年64分成,后两年五五分成。
罗象补充了一点。
作为新人,已经算不错的,大多数刚进公司,都只有28或者37,并且还要自己负担交通,化妆师,助理等费用。
相当于,前期公司用资源带着你走,后边你成长了,和公司一块赚钱。
谈不上绝对的公平,互相利用。
再来就是墨风,虽然不在第一梯队,不过实力还是很不错。
老板叫石墨,著名演员,也是影帝,出演的作品每部票房都很高,拿下了不少奖项,在娱乐圈地位很高。
公司大概在五年前创立。
主要的原因,是被之前的经纪人坑了一把,携款潜逃了,原公司有点推卸责任的意思,一气之下,直接离开。
找了两个圈内的好友,同样是明星,合伙开了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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