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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0章 在你心间肆意生长(二)

第1650章 在你心间肆意生长(二) (第1/2页)

【刚刚出去的是钢琴王子夏夜和精灵大提琴手明筝?】
  
  【对对对,他们今晚在音乐厅有场巡演,夏夜真是浑身上下都充满了贵族的气息,嗷,粉了粉了。】
  
  【网传他们两马上就要订婚了。】
  
  “1829房的门卡有问题,麻烦你们重新刷一遍。”安静斯文的年轻男子出声打断前台的交谈,修长如玉的五指按在暗色柜台上,衬出惊心动魄的美感。
  
  “好的,先生,请稍等。”前台的小姐姐见对方吐出纯正的英文,明明是东方人,但是身材颀长,鼻梁高挺,带着一副斯文的金丝眼镜,五官清俊,琥珀色的眼眸美的纯净,真是男色诱人。
  
  前台的小姐姐瞬间就忘记了自己刚才才粉的钢琴王子,对比雪山之巅的冷漠天才,面前的年轻男子似乎俊美的更加温和无害?
  
  “先生,您的房卡。”前台小姐姐手有些抖地将房卡递给他,然后悄悄地查了一下入住的信息。
  
  林子瑜接过房卡,琥珀色的目光从对方的脸上滑过,声音冷淡如清泉:“谢谢。”
  
  音乐厅,巡演。捕捉到几个字眼,年轻男子在手机上随意搜索了一下,就跳出了一排的信息。
  
  “天才古典乐组合开始澳洲巡演第七站。”
  
  “古典乐的金童玉女,钢琴和大提琴的绝美二重奏。”
  
  “钢琴王子夏夜和精灵大提琴手明筝6月4日在维多利亚剧场的演出如期举行。”
  
  男人白皙的指腹停在手机屏幕上,琥珀色的眼眸里凝结着一层寒冰,这些年无论有他没他,明筝依旧活的艳光四射,身边从来不缺男人。
  
  “林教授,你在哪里?大家准备去聚餐了。”
  
  “林教授,墨尔本大学的理学院院长想邀请您会议结束后去学校讲座。”
  
  “林教授???”
  
  林子瑜垂眼,金丝眼睛遮掩住眼底的冷光,薄唇无情地抿起,没有回复。
  
  对方见状,打了电话过来。
  
  “林教授,关于墨大理学院的邀请?”
  
  “我已经邮件回复拒绝了。”林子瑜冷淡地说道,声音没有情绪。这一次的国际数学交流会确定在澳洲墨尔本召开之后,对方就一直试图在接触他。
  
  国际交流会的工作人员被噎了一下,摸了摸额头的冷汗,多少人求之不得的邀请,这位年轻的数学家固执地拒绝,若是放在旁人身上,多少会显得傲慢,但是林子瑜是数学界的天才,是天才中的天才。
  
  三年前,林子瑜的硕士毕业论文一出,整个学术界震惊,对方用数学公式来推演AI智能,并且提交了研发的几项成果,每一项成果都引起巨大的轰动,无数商业大佬和多国政府想要重金收购林子瑜的核心技术,结果对方早就申请了专利,选择了跟政府合作,一起开发新技术,并且申明他的研究成果不过是完善了他父亲的理论。
  
  互联网时代,每一次的技术革命都会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墨大不是第一家邀请林子瑜去讲座的大学,全球知名的大学或多或少都表示了对这位年轻的数学家的关注,圈内甚至认为,林子瑜展现出来的天赋足以能和国际一流的数学家平起平坐,国内找不到能带他的博士导师。
  
  所以这位年轻的数学家再傲慢,大家也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天才,有傲慢的资本。
  
  “那三天后的参观,您去吗?到时候维州的州长会接见大家。”
  
  “我有些水土不服,三天后应该会休息。”林子瑜声音更淡了几分。这一次的国际会议时间有些长,一连七天,其中第三天是参观休息的时间。
  
  工作人员顿时险些要哭出来,果然跟传说中的一样,看似斯文温和,实在冷血至极,拒绝一切的社交活动。
  
  “好,我知道了。”
  
  林子瑜挂了电话,看了看手表,发现对方耽误了他五分钟的时间,虽然此时不在他的办公室,他的大脑还是能无时无刻地做公式的推演,但是年轻斯文的男子看着酒店大厅旋转门,看着一个个陌生的面孔,脑海里是一片空白。
  
  多年来,第一次觉得迷惘,好像昨天他还在那栋旧式的公寓楼里,每天六点起床,做饭打扫卫生,然后去学校后门的早点摊买四个豆腐包子和豆浆,放在少女的桌子里。
  
  早读总是迟到的少女明筝风风火火地从后门猫着进来,然后漂亮的大眼笑弯成月轮,戳着他的后背,说道:“林子瑜,我明天想吃豆花,咸味的。”
  
  林子瑜握紧手里的手机,琥珀色的眼眸闪过一丝的猩红。年轻斯文的男人闭眼,将所有翻涌的戾气压下去。
  
  骗子。
  
  澳洲的巡演规模比明筝想象的还要盛大,哈姆音乐厅的室内装修是标准的澳大利亚色,砖土黄色和淡紫灰色,音乐厅可容纳2000多人,而且几乎坐满了。
  
  “别紧张,就跟往常的森林音乐会一样。”夏夜在一边握住她的手,很快就松开。
  
  明筝微微弯了弯唇角,说道:“嗯。”
  
  事实上,她觉得夏夜比较紧张,他紧张的时候就喜欢握住她的手。
  
  “明筝,我送你的项链为什么不带?”夏夜看着她手腕间的细长丝带,眼底闪过一丝晦涩的暗光。
  
  明筝喜欢买各种各样的丝带,真丝的、蕾丝的、棉的,各种轻盈细长繁复花纹的丝带,有时候用来束发,有时候只是简单地系在手腕上,飘逸的真丝像是康桥水底的柔软水草,撩人的很。
  
  夏夜以为这是她演出的癖好,便送了不少的项链和手链给她,一次也没见明筝戴过。
  
  她演出时只会在手腕上绑一条丝带,这也成为明筝标志性的一个特点。欧媒将她评价为精灵大提琴手,就是因为再演奏的过程中,少女拉着大提琴,手腕上的丝带犹如随风飞舞的蝴蝶,美如精灵。
  
  只是一个人要多执着,才会多年如一日,不戴任何的首饰,只系一条丝带?夏夜不禁多想,这一条丝带是有什么故事吗?
  
  “你送的有些贵重。”明筝微眯着妩媚的大眼,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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