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二十六章 要饿死我呀 (第2/2页)
“什么?你说大声点,我听不见!”孙大名把耳朵伸了过去,这里人太多,声音嘈杂,面对面说话都听不太清楚。
李添秀索性也懒得说了,反正也听不清楚,于是便摇了摇头,表示没事儿。一扭头,正望见体育馆上面挂着两副巨型海报,一边是一个看起来很眼熟像刘德铧的男明星帅照,一边却是燕羞花正在风情万种的微笑着。在燕羞花这幅巨幅海报上,还有几个稍微小一些的画像,因为是晚上,又是背光的原因,李添秀也懒得看仔细了,反正她知道都是一些稍有名气的歌手罢了。
孙大名使劲儿拍了拍张旭雷的肩膀,指着那有燕羞花的那张海报让他看。张旭雷抬头望去,仔细看了看后脸上露出掩饰不住的激动之色,回头看着他使劲点了点头。
在燕羞花身后的那几个人,其中一个正是岳七。这时候李添秀也发现岳七的画像竟然夹杂在那几个小明星的中间,这让她感到很纳闷,不就是一个普通的伴舞的嘛?还有这么大的脸可以上海报?她却不知道这是燕羞花刻意嘱咐主办方必须这样做的,因为她想让岳七明白她的心意。
啊,咱们七哥现在出息了,成大明星了,做为兄弟,真是为他高兴啊。认识这么久了,一直知道他不是凡人,果不其然,这才从警官学校出来没有多久,他不但承诺要给自己去大唐工作,而且在演艺界在这么短时间内就开始混出头了。连燕羞花这样的大明星,也要找他来当伴舞,。嘿嘿,七哥,加油,你也许就是明天的超级舞王了啊,那样我看演出就不用花钱了,嘿嘿。孙大名美滋滋的想。
队伍走得慢如蜗牛,眼看这演唱会就要开始了,已经有不少人开始起哄,叫前面的快点儿。可在场边维持秩序的黑衣警察几声大吼,人们立刻安分下来。看看,这警察,得有好几百人吧,估计今天得爆满。
“哥们,有没有票卖?我愿意出高价!”有人在旁边问道,孙大名扭头一看,也是一个年轻人,想来是没有买到票,正着急呢。
“不好意思,就三张。”孙大名抱歉的笑道。那哥们敢情快要急哭了,一个接一个的问下去,模样还真是可怜。
不时的有人补充在后面,队伍越拖越长,几乎快要到了阻碍交通的地步,可就忙坏了那些交警叔叔们。就在这时,一行十几个人抬着锣鼓跑了过来,排在了李添秀的后面。我靠,不是吧,还带锣鼓进去?要不你再带两串鞭炮?
“快点快点,排好排好。哎,刀子,横幅呢?”李添秀身后那个戴着眼镜的小伙子一停下来,就转过身去,询问着身后的同伴,看来,他是这伙人的头儿。
“放心吧,在这儿,看。”叫刀子的小伙儿从提包里掏出一块红色的横幅晃了晃,李添秀没看仔细,不过上面有一个“花”字倒是清清楚楚,难道他们是来支持燕羞花的?就在这时,两个警察走了过来。
“哎,你们的锣鼓不能带进去,放在那边的物品保管处,演唱会结束再来领取。”
那群人傻眼了,为什么呀?凭什么不让我们带进去?原来,为了防止暴力活动的出现,警方严禁带什么具有攻击性的物品过场,以免引发骚乱。
终于,轮到孙大名他们进场了,在检票**了票,几个人进了体育馆。
天啊,这场景,真不知道用什么来形容,虽然以前在经常在看演唱会的VCD,那情景并不陌生,可第一次身临现场,那种热烈的,排山倒海的气势还是让很少有机会看演唱会的孙大名张旭雷们大惊失色。整个体育场,就像是一片火海,密密麻麻的人群,掩盖一切的声浪,这一切,似乎都在彰显着某个大明星无与伦比的人气。
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的座位,几个人赶快坐了下来。
幸好此时演唱会还没有开始,孙大名和张旭雷靠在一起,李添秀独自瞪着一双大眼睛四处留意有没有熟悉的人,她真怕看见熟人。孙大名两个人大声的说着话,要不然就听不见。旁边的两个座位还空着,可能是人还没有来。
体育馆的中央,架设着一个巨大的圆形舞台,点缀着各种灯饰,李添秀正观察着舞台的时候,突然一下,舞台上的灯光开始闪烁,全场一下子被吸引了,继而爆发出了震天的欢呼声,大家知道,某位天王巨星要出场了!
李添秀紧紧了捂着耳朵,左边那些人吼得太大声,震得人耳朵发疼。
劲爆的音乐声响起,熟悉的人都听出来了,这是《我恨我痴心》的音乐,刘天王快歌的代表作。欢呼声,呐喊声,响起一片,似乎要把体育馆掀起来才罢休。
就在这个时候,舞台上那两个大屏幕上,刘天王的身影出现了!再仔细一看,两束圆形的灯光直直的照射在舞台上,那正是天王巨星刘德烨!
旁边那两个空着的座位来人了,李添秀正全神贯注的看着台上,也没有闲心去看旁边的人。那两个落座之后,其中一上男人的声音大吼了起来:“华仔,我爱你!”靠,真是疯狂的粉丝。
舞台上的华仔,散发出迷人的成熟男人魅力,他身着一件雪白的T恤衫,握着麦克风,大声向观众们叫道:“终于再一次见到大家,朋友们,你们好吗?”
“好!”山崩海啸的呼声回应道刘天王。
“OK!给大家带来第一首歌曲,《我恨我痴心》!”
当这首红遍两岸三地,几乎人人都会哼上两句的金曲唱起时,全场为之疯狂,年轻人们欢呼声,尖叫着,手握着荧光棒用力的挥舞着,明珠体育馆成了一片欢乐的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