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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恋人

二十 恋人 (第1/2页)

月光笼罩着绵延无垠的山川大地。
  
  今晚的它,说不上皎洁,倒是有几分神秘的朦胧。
  
  但是,这样的光亮氛围对于恋爱中的人们而言,那是刚刚好——既避免了黑灯瞎火、偷也似的那种紧张,又避免了月光明亮下容易暴露的那种心理负担,心中不由得就会多了几分隐秘而又自在的踏实感。
  
  自然,这种感觉是令人惬意的,相信但凡从那个阶段经历过来的人们都会有此同感的。不是吗?
  
  丁家庄村外的一个草垛后面,丁素梅跟同村的恋人韩志海正在那里约会。
  
  韩志海显然是有备而来,虽然眼下时节已是初冬,气温尚可,还说不上是多么寒冷,但他今晚还特意带来了一件大衣以御风寒;此时的他,与丁素梅共同把大衣半披半顶着、脊背依靠草垛坐着。
  
  两人亲密地偎依在一起,宛如菟丝草缠在豆棵上。
  
  很显然,他们两个人的关系已经走过了“光有贼心没有贼胆”的阶段,早已不再是满心里想靠近了去搂一把,可就是壮了无数次胆,冒了一头汗也不敢去行动的那个时候了。
  
  韩志海,他跟丁素梅同龄,现在自己做着赶集卖布的生意。在时下当地的年轻人中间,能来干点这类生意的年轻人,那就得算是有头脑、有本事的人了。他匀称的高挑个,是一个不乏帅气的小伙。稍有不足的,是他一当笑起来的时候,右边的嘴角有那么一点点往下歪的意味。
  
  不过,也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原因吧,丁素梅从没在乎过他的这个缺陷。否则,就凭丁素梅这样眼光比较尖的姑娘,不可能注意不到他的这一情况。
  
  两人在草垛后面亲密地说着话儿。丁素梅的脑门因为紧贴在韩志海的面颊上,一说话,她口里的热气就喷到了韩志海的下颌上。她对韩志海说道:
  
  “提起你表姐,我倒想起来了,昨天我跟秋菊、小琴她们几个进城,在南关商场里还碰见过她。看上去,她比在乡下时可是洋气多了。”
  
  “是有些变化。自打前年春上,她跟表姐夫在城里租了柜台卖布,听说小日子过得挺不错的。”
  
  “那是肯定的了。我早说过,在城里只要能干点事情,那就总比呆在乡下里强;先不说挣钱多少和吃穿的孬好了,就是大街上随便走走,那也比在乡下有的看;到了晚上,人家城里大街上有路灯,亮亮堂堂的多好。可咱乡间里黑咕隆咚一片黑,要是墙角黑旮旯里猛顶窜出一只猫来,一准能吓你一扎子汗。记得我小时候,也就是八九岁那会,有一回在村里看完演戏的往家走,因为天太黑,又是一个人,我本来就心里害怕得厉害,正慌慌张张在胡同里走着,突然路边树上就掉了一个干树叶下来打在我脸上,吓得我顿时像被施了定身法,一动也不敢动,气都不敢喘了。直到有人从后面走来,问了一声‘是谁呀?站在这里不走’,我一听这话,这才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是啊,咱乡下怎么能跟城里比呢?唉,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你看咱乡下人,进趟县城里看看就觉得那里花花绿绿地了不起了。甚至东瞅西看地紧忙活,老觉得眼神不够用。可要再看看人家市里的那风光,那可又不是咱这小县城所能比的、、、、、、。”
  
  “对于那一些,唉,庄户眼没处看,咱庄户头觅汉眼的,不仅只有干馋的份,就是真能亲身实地去过过眼瘾的,那恐怕也不是大多数。说真的,我呀,现在心里就只盼着将来有一天能出去看一看开开眼界——至少到市里那样的地方见识见识才好、、、、、、。”
  
  “这事还不好办吗?何必将来呢?只要你乐意,等我过几天卖完手头的货,再去市里批布时,我领上你去逛一趟还不就行了。嘿嘿。”
  
  “去你的吧,想得倒美!人家跟你八字还没一撇呢,谁让你领?嘻嘻。”
  
  “那你就等着将来吧。”
  
  “等着就等着。要到了将来呀,你不领还不行呢。”
  
  “你呀,真就那么野心扒外的?”
  
  “怎么,你嫌弃呀?你要是嫌弃,那咱这就吹!”
  
  “得得得,我怕你了还不成吗?你呀,老是动不动就拿吹灯拔蜡吓唬我。我可压根就没那意思;实情说吧,你要也是那种从手心看不到手梢、只会寻思眼前鼻子底下那点事的人,我恐怕还不会喜欢呢!嘿嘿。”
  
  “看把能耐的!谁让你喜欢了?嘻嘻。”
  
  两人由不得都笑了起来,丁素梅还忍不住一抬嘴在韩志海的腮上亲了一下,两人把脸更亲昵地贴近了一些。
  
  沉默了一下,丁素梅道:
  
  “志海,我早寻思过了,将来呀,等咱们结了婚,如果可能的话,咱们也像你表姐家,到城里商场租个地方做生意——也去过一把城市生活,你说好不好?”
  
  韩志海满口赞成地:
  
  “当然好了。不瞒你说,有时候,我自己也曾这样设想过。”
  
  “这麽说,咱两个是爆竹两头点——想(响)到一块了?嘻嘻。”
  
  韩志海也风趣地:
  
  “那是!要不咱俩怎么能对上象的呢?这就叫情投意合心心相印。”
  
  “看把你美的!但愿我们真有那一天,那该多好啊、、、、、、唉,我这个人呀,虽然命该如此,生在了这山沟沟里,可我心里总就是有点不安分,总想着能有一天也去过一过城里人的日子,到外面的大地方去开开眼。而且,我有时一想起来,心里也真是有点气不顺;我就寻思着:同样都是人,虽说是人生一世,终归尘土,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怎么活也是一辈子,可我还总就是觉得不甘心;都是来世上走一遭,都是两个肩膀扛着一个脑袋,谁比谁差多少呢?可凭什么别人就能风风光光一辈子,见多识广,可我就得在山沟里面朝黄土背朝天,窝里憋屈的过一辈子?就说咱村书记的闺女大英子吧。据说她自小的学习,差不多也就是个浆糊脑子,一口也不行。如果要是对照我上学时候的学习水平,她恐怕连个影也没有。可人家就是命好,摊上了个有权有势的老子,前些年又正好上大学时兴推荐,所以人家就能去上了大学。你看现如今,人家那可是在大城市里上班生活、、、、、、、唉!想想就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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