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章 疼痛的青春4 (第1/2页)
到底是第一次杀了人,年纪又不大,即使之前统一过口径,但确实祁小蓝失踪前最后在一起的人就是大姐一伙儿,很多人看到,想抵赖都不行。
经过反复询问审查,加之祁小蓝的身上还有伤,头皮也有新鲜的撕扯的伤痕,就有人不小心露出破绽了,并不是每个人都像大姐一样心理十分强大能够面不改色应对自如的。
反正到最后,事情还是查出来了。
祁母自然不肯善罢甘休的,她就祁小蓝这一个女儿,辛苦养到十五岁,结果一朝就被人给弄死了,死前还遭受折磨。
很惨。
但有个问题。
把祁小蓝欺负致死的是几个不满十六岁的少女,未成年人。
呵,这样的,就算杀了人都不用负责的,明文规定有法可依。
大姐一伙儿也知道这件事后果十分严重,不能再无所顾忌了,家中父母都有交代,要表现出深深的悔意,一定要让所有人都看到她们的态度,关键千万不能说是故意的。
故意杀人跟过失杀人光是性质上就不一样,处罚当然也不同。
因为认错态度良好,又有法可依,大姐一伙儿最后罚了钱。是过失重伤致人死亡,并没有判刑,交由监护人管教。
所以,祁小蓝算白死了。
多少钱都换不来一个孩子的,这事之后,祁小蓝的父母就离婚了。
但好在经历了这风波,不少学校都开展了关于校园欺凌的教育,混混小团体也都被解散,或者转入地下,不敢再光明正大的横行霸道,大姐一伙儿也改过自新弃暗从明。
一切都变得美好。
祁小蓝死掉了,但她的死亡挽救了更多的失足青年,是值得的。
至于那个始作俑者祸水东引的学霸男神,全程他一点影响都没受到,一个月后的中考,他考上了全市最好的高中。
前途一片光明。
思如到的时候说巧不巧,刚好就是祁小蓝命悬一线的时候。
所幸她也摸清了每次任务的尿性,不是在死的路上就是已经死了。想都不用想就知道那些人一定跟委托人的死有直接关系。
是敌人。
那就不需要顾虑了,开干就是。
思如从亭子里走出来,她身上头上的水已经被太阳晒干了,但还是很狼狈,特别是头发,乱糟糟的,像一个鸡窝。
她无所谓。
听着不远处教学楼传来的老师讲课的声音,她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慢腾腾的朝着校门口的方向走去,是打算离开了。
命都要保不住了,还学习个屁。
小树林的环境挺不错,此时上课人又少,十分清净,还有花香。
但并非没有人。
前方不远处的人工湖边,有一个人正站在木桥上,他手里拿着一本书,穿着白衬衣,身材颀长清瘦,如谦谦君子。
一米阳光。
思如嘴角勾起一抹惊讶的笑,呀,是罪魁祸首呢,你好呀。
一句话就害了一个人,也只有你这种全民偶像能办得到了。
祁小蓝被整得那么惨,偶像却依旧满身包袱的云淡风轻着,毫无愧疚感,更令人心寒的是,他在之后竟然跟杀人犯在一起了。
真是……恶心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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