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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八章 酒要烈,马要快,风要大,人要狂

第一百七十八章 酒要烈,马要快,风要大,人要狂 (第1/2页)

不得不说,对于白珑的配合,林觉还是感到有些欣喜的。
  
  于是两人当下就把本来兴冲冲准备出去散步的金毛丢到了家里,在金毛那怨念的目光注视下开着车朝“东市大学”的方向驶去。
  
  东市大学修建在东市的郊外,处于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鸟不拉屎,外卖都送不到的鬼地方,那就更别提周围有没有什么玩的了。
  
  正因如此,林觉当年才没有选择在东市读书,而是大老远的跑到了别的城市去读,因为他知道这里的生活环境有多么恶劣。
  
  但生存环境恶劣归恶劣,东市的科研氛围还是十分浓厚的。
  
  再加上前几年市领导不知道脑子哪儿抽了,给大学拨了一大笔研究经费,一下子购买了许多高精尖仪器,也算是给这大学打出了一点儿名堂。
  
  当两人一起开着摩托朝东市大学驶去时,坐在后头的林觉搂着白珑的纤腰,一时间感觉手感软乎乎的,非常舒服。
  
  ......
  
  对,没说错,是林觉坐在后头,白珑开着摩托车。
  
  以白珑那好动的性子,她其实在第一次看到摩托车的时候就喜欢上了,有事没事经常开着摩托车在外面瞎逛,甚至有一次开到郊外差点迷路开不回来。
  
  但怎么说呢,白珑开车的技术是真的牛逼,可她的胆子也是真的大。
  
  轰,轰轰!车行万里,人车合一!
  
  在林觉的前头,少女那白皙的小手疯狂地将油门扭到底,以每小时九十公里的超高速在郊区的道路上行驶着。
  
  用白珑的话来说就是,酒要烈,马要快,风要大,人要狂。
  
  别看她个子小,胸也小,脑子也不好,但骨子里却有一种狂傲的精神,就像是飘荡于现代都市的古代侠客那般,虽不合时宜,却依旧我行我素。
  
  当然,哪怕是开着悍马的古代侠客也怕警察,所以林觉却千叮万嘱白珑不能开到市区去。
  
  先不说她本身就没有牌照,哪怕有牌照,就这小娘们的飙车习惯,怕不是拿到牌照当天就给吊销了......鬼火少年都没她夸张。
  
  而就在白珑豪爽地扭动着油门时,坐在她后头的林觉也胆战心惊地扶着少女纤细的腰身,试图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虽说现在的林觉哪怕从这车上直接甩出去也摔不死。
  
  不过摔不死是一回事,怕不怕又是一回事,就像知道被人踹裤裆也不会死,但怕总归还是会怕的。
  
  只不过或许是因为林觉太过紧张,所以扶着白珑的手有些上下移动,这让坐在前头的白珑感觉很烦。
  
  于是她在全速移动中转过头来朝林觉说道:“喂,别扶着我的腰行不行,感觉很奇怪啊。”
  
  而林觉也连忙朝她喊道:“喂!别转过头来说话行不行!感觉更奇怪了!”
  
  切,胆小鬼。
  
  唾弃了林觉一句后,白珑便在一只手扭着油门的同时,另一只手放下来拍开了林觉的手.......危险动作,好孩子可千万不要学。
  
  从白珑那纤细的腰身上收回手来的林觉撇了撇嘴,这才反手扶住摩托车的后尾箱。
  
  但后尾箱摸起来硬邦邦的,一点都不香软,还是白珑的腰身好扶。
  
  就这样开了一路后,两人也很快来到了这位于东市郊区的科技大学处。
  
  因为眼下是放假时期的关系,大学内外都相当的安静,放眼望去到处都看不到几个人。
  
  而当林觉跟白珑把车停在停车场时,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年轻男人也兴冲冲地朝这边走了过来。
  
  这个穿着白大褂的家伙,就是林觉的“死党”,甄帅。
  
  只不过今天的甄帅却又穿回了他的老本行服装,看起来比起上次正经了不少,最起码人模人样了。
  
  见到林觉的瞬间,甄帅撇了撇嘴。
  
  看到白珑的瞬间,甄帅瞪大了眼。
  
  转头再看向林觉时,甄帅已经笑容满面地朝他张开了双臂,大声喊道:“啊!这不是我最好的朋友吗!好久不见,我想死你了!”
  
  林觉一边把准备来抱自己的甄帅推开,一边朝白珑做了个“他脑子有问题”的手势,白珑也露出了“明白”的表情。
  
  随后,甄帅则是立即转向白珑,甩了甩头发,笑着说道:“你好,我就是林觉最好的朋友,我的名字叫甄......”
  
  但还没等甄帅把自己的名字介绍完,白珑就已经自顾自地朝里头走去,看都懒得看他一眼。
  
  看着她那虽然有些矮小,却依然十分青春靓丽的身影,被无视了的甄帅只好叹气道:“......你小姨子真有个性。”
  
  “的确如此。”
  
  “对了,我记得你女朋友好像也挺冷冽的,她们两姐妹都是这性格?也太恐怖了吧,家里气温岂不是常年负数。”
  
  甄帅之前是见过鹤清羽的,当时鹤清羽那副高洁、冷冽、不沾片尘的气质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虽说白珑跟鹤清羽长得不太像,但刚刚那臭脾气绝对是一个模子出来的,所以甄帅倒也没有怀疑什么。
  
  而就在林觉跟白珑、甄帅一起朝着东市大学里头走去时,林觉也随口问了问甄帅老爸的事儿。
  
  关于那位甄教授的事,林觉还是跟甄帅一起在人民医院工作的时期听到的。
  
  用甄帅的话来说,他老爸从他很小的时候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实验狂魔。
  
  那家伙很喜欢拿一堆怪里怪气的电极之类的贴在儿子身上,然后让他做各种动作之类的,时不时还会被电一下,弄得甄帅不胜其烦。
  
  也正是因为从小被拿来当试验品的关系,甄帅长大后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离开实验室,去当一名临床牙科医生,跟老爸尽可能离远一点。
  
  不过话虽如此,靠着老爸的关系,他想进东市大学里头做点小研究什么到也还是很简单的事儿。
  
  走着走着,甄帅这才想起来好奇地问道:“话说你们想做的调查是关于什么的?我好像还没问呢。”
  
  “是关于一种石头和一种粉末,我小姨子的课题是鉴别一下它们是不是同种物质。”
  
  “这个啊,那应该挺简单的......嘶!来了!他来了!”
  
  就在这时,甄帅忽然脸色一变,因为不远处的研究楼走廊处走出来一个秃顶中老年白大褂男子。
  
  那秃顶男长得跟甄帅有七八分相似,再加上那身标志性的白大褂,用屁股想也知道肯定就是甄帅的老爸甄教授。
  
  不过也是,甄帅既然能在这里畅通无阻,他老爸肯定也是在的。
  
  但让人没想到的是甄帅在见到他爸后居然是这么一副表情。
  
  此时,那位秃顶男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朝这边冲了过来,然后上下打量了林觉一眼,便点头道:“这位同学,麻烦跟我过来一下,快快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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