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学法才有光明的未来 (第1/2页)
临州大学,法学院。
院长陈长明的办公室,林诚毕恭毕敬的坐着。
这位法界的大拿,可是80年代的燕大法理学博士。
合并后的临州大学成立,他又成了这所大学第一位的法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如今更是法学院的院长,法理学研究所的所长,法学理事会的常务副理事长。
陈长明不仅是法界的学术大拿、泰山北斗,更是桃李满天下,只要是南方叫得出名的大律师,或多或少的都和他有些师生关系。
正如每一个法学专家一样,年近六十的陈长明,秃了!
地中海的发型,顽强坚守的两边鬓发,让他看上去颇有几分滑稽,有点忍俊不禁。
可是,但凡认识他的人,都不敢有丝毫冒犯。
如果他想告你的话,一告一个准,指不定连法官都是他的学生。
“不是法定代表人,也不是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也没有得到公司的代表授权,就算盖了公章,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好小子,够卑鄙的啊!粗看之下没毛病,细看之下全是毛病!”
“想学法,就得是你这种字斟句酌,会玩文字游戏的人!”
陈长明扶了扶眼镜,脸上露出了赞许的笑意。
“那陈院长,天音娱乐的官司,我能稳赢吧?”
林诚问道。
之前他和林韵儿确实准备提前签署合同,用违约的方式,炒上新闻,五百万的违约金就当是营销费用了。
可是,后来的杨妍给他出了个歪主意——假合同!
是个人都知道,星诚传媒是林诚开的公司,却很少有人知道这家公司其实是林诚他妈陈敏芳所有的。
实际上,林诚不仅没有星诚传媒的一丁点股份,甚至连一个正式的职位都没有,只是这家娱乐公司旗下的一个普通的签约艺人。
只不过很多人不会去注意这种细节,而是下意识的就把林诚和星诚传媒划上等号。
哪怕他曾经在天籁之音的总决赛上,公开说过星诚传媒的法人是陈敏芳,而不是他自己。
这种下意识的连接,就跟条件反射一样,或者说是“视而不见”,明明看到了,却很容易被人忽视,是一种非常奇怪的现象。
“稳赢啊,没问题!”
“另外,你还能反诉一个名誉侵害。”
“还有那个小姑娘也能反诉经纪公司一个违约,因为她没有法理上的违约,反而是经纪公司没有尽到合同上的义务,对她的名誉和利益造成了损害。”
陈长明把桌上的一堆合同,一张张的都仔细看完。
“那院长,能不能帮我介绍几个律师,钱不是问题,最好能长期合作!”
林诚搓了搓手,陪着张笑脸。
开公司做生意,最麻烦的就是法律问题。
如果能有强大的律师团队,那真是所向披靡,指哪打哪!
就像文娱界的巨无霸——迪士尼,最出名的就是它的法务部,号称“地表最强”,打遍天下无敌手!
“嘶——”
“这个嘛……你是人文学院的,我是法学院,我这十万块一小时的咨询费都没收你钱,就是看在你临大学生的份上。”
陈长明往后一靠,露出了为难的神色。
“陈院长,我对法学一直非常感兴趣,本来我的第一志愿就是临大的法律系,只是我女朋友考了哲学系,我才把法律系改到第二志愿。”
林诚深吸一口气,表情认真的说道,“老师,我想等哲学毕业后,就考第二学位——法学!”
嗯?
陈长明一挑眉毛,凝重的老脸舒展开来。
“小林啊,老师很好看你!”
“你一个文科状元,学哲学实在是太屈才了。文科就得学法,学法才有光明的未来,可千万别被黄志强那个糟老头子给骗了!”
“你要拿的不是学士学位,是博士学位!以后啊,就在我这读法学博士好不好?到时候,我给你一路保送到博士!法学博士!”
秃顶老头紧紧握住林诚的手,和蔼可亲,语重心长的劝说道。
“好!”
林诚强颜欢笑,硬是点了点头。
学法?
还法学博士?
真要是把法学博士读出来,估计也就跟您老差不多了,好好的亚热带气候,全成了地中海气候!
……
林韵儿的酒店门事件,在网上不断发酵。
尤其是与此同时,林韵儿所属的天音娱乐,还公开爆出了林韵儿被林诚的星诚传媒挖角,跳槽到了他的新公司,已经强行解约,并且对林韵儿提起了诉讼桉,索赔高达1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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