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2 奇爸怪妈(58)三合一 (第1/2页)
奇爸怪妈(58)
珍妮想来是没明白林雨桐的潜意思,眨巴着眼睛看过来,“林小姐,你成年了吧?”她指向四爷,“你有了男伴,想来也不应该干涉你爸爸的私生活吧。”
林雨桐像是看傻子一样看珍妮,这边还没说话,帐篷里就传来朱珠的声音,“有女儿当然有女儿的妈妈,你觉得当着女儿的面勾搭爸爸不过分的话,当着妻子的面勾搭人家的丈夫真的就合适吗?”
妻子?
珍妮朝帐篷看了一眼,然后莫名其妙的看向林博,“你结婚了?”十分遗憾的样子。
林博真是有苦说不出,“珍妮,我觉得你没有认真看过海纳的资料,要不然也不会有这么的误会,你这样对我妻子是极为不尊重的。我希望你能向她道歉。”
珍妮挑眉看向帐篷,“朱……是你的妻子,我是真的不知道。她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是结了婚的女人……好吧!好吧!我为我刚才的行为表示歉意,但是……结婚了,不代表没有追求爱情的权力。我喜欢你林……你浑身上下都很迷人……我想你也会喜欢上我的…………我有这样的自信。”
她半点都不尴尬,反而对着有妇之夫表白了起来。
林博马上坐立不安起来,他在不大的空间了来回的徘徊,然后猛地转身恶狠狠的看向珍妮,“我说你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你到底从哪里看出我会喜欢上你。首先,你的皮肤我不喜欢,我喜欢黄种人,我的伴侣得有个先决条件就是跟我属于同类。你……肯定不是。也永远都是不了。第二,你从头到脚,长的没有一点吸引我的地方。我这一辈子唯一爱的女人就是朱珠,到死都不该……”
珍妮愕然的看着林博:“林……你这样一点都不绅士……”
话还没说完,朱珠就从帐篷里出来了,二话不说,直接拎起来给扔到窝棚外面。
林雨桐只听到对方呻|吟了一声,不知道嘴里嘀咕了一句什么,然后就是杂乱的脚步声,想来是有人过来搀扶朱珠了。
不管外面是什么动静,窝棚里却一下子静默了下来。这种情况,林雨桐自己都尴尬的要死,更别说四爷了。他已经合上笔记本,默默的支起自家晚上要用的帐篷。外面的雨越下越大,想出去躲都没地方躲去。
朱珠目光灼灼的看向林博,林博的视线却落在朱珠的腰上。刚才她抬胳膊将人扔出来,运动服提了上来,腰露出了一点点来。作为丈夫,怎么会不清楚自己妻子的腰,她的腰不会纤细的叫人觉得只堪一握,也不会显得臃肿,就是那种一看就蕴含着无限力量的腰身。她是个爱美的女人,腰上也贴了纹身,时而是一多盛开的牡丹,时而是一只妖娆的美人蛇,夫妻生活因为这个腰身,添了多少情趣。可是今天自己才发现,她的腰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美,反而极为丑陋,可这丑陋展现在自己面前,他不觉得厌恶,不觉得不喜,只觉得心被狠狠的揪住了,疼的人没来由的烦躁起来。继而面色大变,恶狠狠的看向朱珠,“那是什么?怎么回事?你瞒着我什么?”
朱珠一把将衣服拉下来,回身进了帐篷。
林雨桐悄悄钻回帐篷,跟四爷躺下,两人谁都没说话,这时候就得识相点,降低存在感是最好的办法。
林博提了脚上的鞋,跟着朱珠进去。帐篷里的光线很暗,边上的帐篷里又住着孩子,他现在连问都没法问。见朱珠平躺着,睁着眼睛看他,他什么也不说,只上手将她翻过去。朱珠不肯,死扒拉着不动。林博伸出手死死的掐住她的胳膊,就那么看着他。
朱珠心里抖了一下,她从来不知道这个男人还有这么狠的表情。
两人对峙了很久,谁都没有说话。最后还是朱珠妥协了,她挣扎了两下,身子放软了。林博这才撒手,朱珠翻了个身,静静的趴着。
林博找出手电筒,就照在朱珠的腰上。为了看的清楚,他粗暴的将她的上衣捅上去,又把裤子给拉了下来。一条横在腰上的狰狞的疤痕就这么露了出来。他伸出手,放在疤痕上一遍一遍的抚摸,朱珠偏着头看他,眼神有些复杂。林博质问的看她,那眼神似乎是在问,这是怎么来的,你到底瞒着我多少事。你到底把我当做是什么。
朱珠扭过脸,在黑夜里谁也看不见的角落了笑了一下。自己为什么一直在掩饰呢?究竟怕的是什么呢?她其实也是不明白自己的。这个男人,自己曾经疯狂的迷恋过,那种迷恋几乎成了一种执念。自己拥有了他,可他有多少是因为孩子,有多少是因为自己,这个谁说的清楚呢?那么自己呢?还像是以前一样吗?她想是的,到了这把年纪再谈爱情觉得很矫情,但如果这不是爱情又是什么呢?
两人谁也没说话,一个躺着,一个坐着。谁也不知道对方心里想的是什么。
第二天林雨桐起来的时候,已经不见朱珠和林博了。她撩开帐篷问已经收拾好的四爷,“……去哪了?”
四爷摇头,“我起来的时候就没见人了。”
林雨桐朝外看了一眼,有点担心,“不会进了林子吧?”
朱珠确实是带着林博进了森林了,她在丛林里如鱼得水,走了两个小时,停在一处小水潭附近,这才扭脸看向已经气喘吁吁的林博,“你不是想知道疤痕是怎么来的吗?”
林博不说话,只看着她。
朱珠也不在意,整个人身上都充斥着低气压,“走私!我干的是走私!”
“什么?”林博一时之间没有明白她的意思。
朱珠呵呵笑了起来,“不可思议吧。原始资金的积累,谁都不会太干净,但是像我一样走私的,还是罕见的,是不是?”
林博没有说话,沉默了许久,才低声道:“我想听你的过往,完完全全的过往。”
“过往?”朱珠呵呵一笑,“你知道吗?我常想,人这一辈子到底有几个终点。在人生的某一刻,不同的选择会有不同的人生道路。我常想,要是那天没遇见你我会是什么人?像爸爸说的,在本省找一家还算过的去的师范大学,上完学之后去学校给孩子教一教一加一等于二。然后找个工作稳定人品正直的丈夫,他可能是老师,可能是医生,可能是个小公务员。两人按部就班的结婚,然后生个健康的孩子,一起抚养孩子长大,最后慢慢变老,没有刻苦铭心的爱情,但却踏实自在。又或者,在知道怀孕的那一刻,果断的回国,拿掉孩子,回家跟爸爸认个错。不管是在国内继续求学还是去国外重新开始,这种情况下……我可能成为白领金领,也可能干脆就继承家里的养猪场,然后找个还算老实本分的男人结婚或者干脆单身到老,那种情况下……我也可能悼念自己逝去的不知道是不是爱情的爱情。可是没有如果,我选择了生下孩子……可是孩子……你在美国待过,你应该知道,美国的法律就是那么操蛋,它不管是你有没有无奈,只要他们认为父母不能承担抚养孩子的能力,那么对不起,孩子的监护权将被剥夺。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吧。那时候,差一点点,只差一点点,我就被剥夺抚养权,孩子就会被送到福利机构,在她成年之前我不得出现在她身边。对于他们来说,这是理所当然的。有些家庭父母去世或是父母被剥夺抚养权,同父同母所生的孩子都会被分开……嫡亲的兄弟姐妹转眼就成了陌生人。他们永远也无法理解国人这种亲缘血脉之间的感情。孩子小我没办法工作,朋友的帮助慢慢的变成了杯水车薪……我又找不到你,我能怎么办?我只得向家里求助。爸爸来了……我希望能借一笔钱,够我将桐桐抚养到上幼儿园的年纪,然后我就有空出去赚钱了。真的……怎么赚钱我都想好了……可是孩子还是爸爸带回去了。我能怎么办?找不到你,孩子又没能力留在身边,你知道那时候我开始恨你吗?我是真的恨你了……可是恨你有什么用呢?只能说明我无能罢了。孩子是我的,她是我唯一的念想,为了她我什么都愿意干。在酒吧的时候,偶尔听到领个醉汉说话,说是胆大的人在非洲是能捡到黄金的。呵呵呵……不就是非洲吗?刀山火海我都敢闯。于是,带着只够去,肯定是买不了回来的车票的钱,连同一个装着一身换洗衣服的双肩包,离开了美国……”
“都说这里能捡到黄金……可是到了才知道,这里到处都是战乱、难民、还有暴力……艾滋……到这里的时候,身上就剩下十二美刀……一个肤色不同的人,还是一个女人,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我都无所适从。十二美元转眼就被一个七八岁大的孩子给抢了。身无分文,没有落脚的地方,没有钱买饭吃。还得应付时不时想凑上来占便宜的男人。饥寒交迫的滋味,在那些雨夜里我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有个词叫露宿街头,到了那些真正乱的地方你就知道了,能露宿街头也是一种福气。可是我这样的人要真是流落街头,那真就只有死路一条。那么长的时间里,我怎么活下来的。靠着路边半野生的水果,芒果、香蕉、木瓜、榴莲、从地上捡的落下来的,捡到什么吃什么,一直吃到我吐。那天晚上下雨,雨就像是昨天晚上一样大,我缩在几个大树的下面但还是淋到了,我自己清晰的感觉的到,我在发烧,烧的人整个都迷糊起来了。我听到有脚步声靠近,那是几个男人的声音,我想我还是被人给盯上了……我得离开那里……”
林博听着,双拳都握起来了。他连呼吸都放轻了。
朱珠像是沉到了某种回忆里,“可那时候我是一点都动不了,挣了半天,我才挪到树背后藏了起来。那几个人靠近了,他们说的话我还不能玩去哪听懂,但有几个词汇却懂了,他们说‘卖……首领……妓|女……好价钱……均分……’他们想把我卖到一处首领处做妓|女……我知道,我要是再不反抗,大概真得死在这里了。那时候我想家了,想爸爸,想哥哥嫂子,想侄儿,更想我的桐桐……还有你……我不能死在那里,我得活下去,不是他们死就是我死……我没有选择……”
“我抓了石头狠狠的砸在自己的腿上身上任何容易感到疼痛的地方,我必须清醒着……然后那三个男人来了……是的!是三个男人,黑壮的男人……我没有留手,用石头砸在领头的那个男人的头上,然后扑过去,不计后果的砸……使劲的砸……等我清醒过来,那个被我砸的男人已经面目模糊,没气了。剩下的两个男人大概是被我这不要命的样子吓跑了,总之没见到人。那时候我怕极了……因为我杀人了!杀人是要偿命的!我不敢在有人的地方呆了,要是有人知道我杀人了,杀的还是他们自己的同胞,我想我真会死无葬身之地的。”
说着,她的眼神投到远处的森林深处,“我避开人群,唯一能躲的地方只有这样的丛林里。这里面各种带着毒的蛇虫鼠蚁,各种猛兽。我在丛林里整整过了两个月。还真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活下来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还救下了在丛林里被野猪攻击的一个土著小伙子。不管世道怎么乱,都是一样有好人有坏人,我遇到的坏人多了,也许真是霉运到头了,我时来运转,跟着这个小伙子去了他们的部落。那个部落不大,只有七十八个人,还有一半是老弱妇孺。他们所谓的耕种,都是半放养,粮食瓜果算得上是半野生的。他们根本就不热衷于种植,更喜欢在丛林里觅食。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是什么?在哪里呆了半个月我才知道,他们根本不管什么保护动物不保护动物,对他们来说,只有猎物。他们狩猎,然后将珍贵的毛皮卖给外面的商人。你知道的土著人跟外面做生意一向秉承着以物易物的原则,用这些东西换却布匹食盐这样的物资,真不知道那些年他们亏了多少。我从里面看到了利益,慢慢的出面替部落里的人出面交易。尽管我每次给他们更多的东西,可这中间的差价算下来还是暴利。到了这时候,我才相信,他们说的这里遍地是黄金说的是真的。慢慢的,生意越做越大,钱也越来越多,但随之而来的危险也接踵而至。能为了什么,不就是我触碰了别人的奶酪吗?一次交易的时候,对方动手了,不光要强抢,还要我的命。你看到的刀疤,就是那次留下的。差点死了,是韩新救了我。韩新十几岁被一个圆房表叔带到了香江,可他那表叔股票全被套牢了,百万富翁转眼就成了穷光蛋。听说非洲有钻石,狂热的找钻石来了。可是一踏上这片土地,那点买了房子买了车子花了路费之后剩下的钱全被抢了。他不肯罢休死扒拉着对方不放,被那些人一枪给打死了。剩下韩新还是个没成年的孩子。那些年把韩新留下来了,平时打杂,以欺负他为乐,但他还是活了下来。直到我被砍了,临了的时候我说的是中国话。你不会知道,在那样的环境下,听到有人用中国话喊了一声‘大姐’的时候那种心情。我那时候就想,我哪怕是死了,也有人知道我是谁,她会将我的骨灰带回家,他会给家里我的消息。那样……等到桐桐大了,也知道我不是因为不要她而失踪了,她也是有妈妈的。她的妈妈很爱她……可是韩新没看着我死,他的手指就是为了帮我挡第二刀而被削掉的。两个怕死在异乡被人扔进臭水沟的人临死一搏……老天有眼,韩新活了,他拖着我躲进了丛林,用从土著人那里学来的微薄的土方子给我把伤给治好了。伤疤狰狞,是因为缝伤口的针是土著居民用的鱼骨针……伤口差不多长住我能动以后,我连回了美国……他是个没身份的人,我花钱从当地政府势力买了相关的合法证件,才带着他顺利的回了美国……到了美国,在医院里躺了半年,我才算是真的活过来了。剩下的……就都能查到了。用这部分钱,创立了栖凰……我是死过一次的人了……人活过来了,我就想肆意的为自己活一次。临死对你的执念我都没放下,那我就处心积虑的争取一次又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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