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六 购买房子(二) (第1/2页)
正在他们觉得两难的时候,蓝水市需要进行城市改造。龙星购买的一套房子,有望在这次改造中拆迁。
这本来是个好的事情,但是在实现的过程中却是一波三折。首先,这个房子是文庙中学集资建造的,土地证的户头是学校的。
不知道是谁这么聪明?他首先将学校的户头通过将房子私有化变成二十几户人家的共有的户头。
为此,每家花了几百元。接着,又通过办理不动产证,将每个户头拆开并且都有了土地证。
为此,每家又花了几百元。这些钱花的是很值得的。这个问题总算是很顺利的解决了。
其次,文庙中学在扩建教学楼的时候,将一栋教学楼建在一栋教师的宿舍楼的前面,而且距离不到十米。
这样,学生在教室里完全可以看见教师在家里干什么。老师的隐私权收到严重的侵犯。
老师们曾经和学校交涉过。得到的答复是,学校不久要中心建设教学楼。
老师们到时候可以以旧换新,而且以买平方米换1.2平方米,不用加钱。
老师们觉得这样划算,就等待这样的好事了。果然,两年后,学校计划在学校后面将龙星住的这栋楼拆掉,然后在附近地区建造两栋宿舍楼。
一栋补偿给龙星这栋楼房的住户,另一栋补偿给在文庙中学教学楼后面的这栋宿舍楼的住户。
本来这件事情是两栋住户很高兴的,结果是因为其中的两个住户的不满而流产了。
这两个住户一个姓刘,教英语。他头脑灵活,但其聪明并没有用在教育上。
因为他在外面开了一家歌厅,这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另外一个就是姓史的政治老师,也就是在维护老师正当权益的行动中在私下积极推动签名,在关键时刻就躲在后面的那一位办公室副主任。
他们听说自己住的楼房马上就要拆除,自己需要到外面租住一年多,学校不报销租住的费用。
而学校里的那一栋宿舍可以等到新房完工后再拆除,他们不需要到外面租住。
这两个老师觉得很不公平,拒绝在拆迁合同上签字。学校做了他们的工作,可是都没有结果。
最后,学校取消了这个计划。这真是讨米的容不下要饭的!以后十几年都没有人再提出类似方案,之后是国家不允许集资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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