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讨饭的那只碗 (第1/2页)
声音清晰,夜风中似敲打在人的心上。
首先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只讨饭的碗。昏暗的街灯下,闪着幽幽的光。
敲击声,是一支竹子做的打狗棒,哒哒哒,随着风,击打着路面。
众人抬头,近了。
一件半长的青衫,裹着消瘦的身体,夜风下,衣摆被刮起一角。
“一讨饭的叫花子。”霸哥轻轻地出了一口气,内心一松,重新把目光收回,盯着韶云。
南老头,也扭过头,不再理会。
只有韶云,心中一喜,他知道接下来的事情,自己看着就行。
霸哥抬手,一圈气劲在他的手臂中生出,他准备出手了。
韶云依旧站在那里,尽量地恢复着体力。
霸哥动了,他打算一击,打倒韶云,直接带进歌舞厅。今天的他有些恼怒,手下的阿彪和金凤,竟然会栽在这里。并且南老头在场,更让他没面子。
当霸哥裹着威势,刚刚前移的时候,面前突然多出一只讨饭的碗。他疾驰的身子戛然而止。
咧着一张讨人嫌的嘴,淡淡的声音从碗后边响起:“夜凉了,讨杯酒吃。”
声音不大,却在夜风中直入耳膜。
霸哥,想避开那只讨饭的碗,却发现,无论他如何移动,碗就在他嘴巴前的半寸距离。
霸哥恼急,挥手击去,却击了个空。手背刚放下,那只碗又出现在面前,仿佛原本就在那里没有动过,相同的距离,相同的模式。
“滚开!臭叫花子!”霸哥彻底恼了。
大声呵斥,同时双臂挥出,想圈住面前的碗,和碗后边的手臂。
“夜凉了,讨杯酒吃!”这次声音更大,几乎在场的每个人,都能清晰地听到,震动耳膜的声音。
霸哥惊了,他连续挥动了十次以上的手臂,身体移动的更快。
但依旧被那只讨饭的碗,喂在嘴边,似乎随口就能喝到碗中酒水。
此时,观战的南老头,内心大惊,他已经悄悄地往后缩去。
待退到金琳身前,一把抓住金琳的胳膊,转身就往前逃去。
浑身不住地打着冷战,南巷温失态了,在仔细地看清楚那只碗时,他的心也跟着碗坠入了冰湖。
“完了,完了,老不死的这么快就追到淮县了。”南巷温一边跑,一边在内心惶恐地嘀咕着。
“师傅,您怎么啦?慢点。”金琳的腿伤,被南老头带着一阵狂逃,已经疼的她快受不了了。
“猫羔子,看我回去不弄死你,都是你惹的祸!”南巷温恶狠狠地,呵骂了一句。
毫不吝惜金琳的腿伤,拉扯着,跑的更快。
几乎就像一个看见恶魔,被惊掉魂的人,没命地往城南逃去。
那只讨饭的碗,南巷温,太熟悉了。
几年前就是因为这只碗,他才从混的风生水起的临县,逃到淮县来。
讨饭的那只碗,和他喝茶的四只杯子,出自同一个地方,明皇古墓。
盗墓里面有四派:摸金、搬山、卸岭、发丘。
发丘有印,摸金有符,搬山有术,卸岭有甲。
原本具有摸金校尉手段的南巷温,并不是真正的摸金校尉,因为他没有摸金符,只有一些手段。
在一次掘金中,得了大货。
手中除了一只碗,还有四只玉龙杯。
对倒斗到手的宝贝,交给临县富商瘟神销货,唯独留下了四只玉龙杯。在阴货市场的交易中,被守护皇陵的夜幽人得了信息。
夜长风,原名邺良尘,临县皇家贵族中罪臣的后人,因为站错了队,受到了株连。
邺良尘,性格落寞,清新寡淡,自号夜长风,轻身功法了得。
好酒,好琴瑟,儒雅中带着消极避世的悲观。
邺氏中人,被安排在皇陵,世代守墓。不承想,在他手上,却被撬开了一处偏陵,失去了墓穴中的葬品。
得知消息后,夜长风日夜查访,终于在阴八的拍卖会上,探的消息。
他混在阴货市场,在一商户手中识得官窑瓷器,御用的龙泉碗。叶长风花费巨资把碗买在手中,并向商户探听碗的出处。
但阴货市场,行规严格,没有人知道出售人,也很难查到真正的倒斗人。
夜长风,像疯了一样,跑遍了整个临县,从蛛丝马迹中,查访了一年才探到消息。
临县竟然有摸金校尉,那还是在一处小酒馆中喝酒,一个小盗贼酒后乱语,落尽夜长风的耳朵。
“说,把你知道的摸金校尉告诉我!”夜长风,拎着小盗贼的脖子,来到一处荒野中。
晚清年间,摸金校尉张三爷一人挂三符,被称为张三链子。
张三爷曾在一座古冢里发掘出十六字天卦全象,又结合寻龙诀,撰写了一部《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此书囊括风水阴阳之术,夺天地之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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