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追随 (第1/2页)
《半斤八两》已经确定在12月16日上映,这个消息早在11月就被嘉禾放了出来,意思很简单:我们的王牌要上场了,行人最好自己识趣避开,不然被撞死了,可别怪我们没提醒。
这种玩法很嚣张,但各个公司急忙调整自家大作的上映档期,连邵氏都主动避开了元旦档期,整个香港没人敢与许氏三兄弟硬碰硬。
当然了,这个年代的香港也不注重元旦档期,这个时间点一直都没什么竞争。
方梦华给了罗峰这样一个没人在意和敢要的档期,当然不好要太多分成。
再说了,这是放长线钓大鱼,方梦华阿姨心里更喜欢萧炎和吴邪。
罗峰虽然很酷,但对她这个年纪的女人来说,还是萧炎和吴邪这样的阳光男孩和小嫩肉更符合口味。
最后双方达成的口头协议让罗峰还算满意,方梦华给他留下12月16日至12月29日的两周档期,总共两周上映时间,第一周他能拿5成票房,第二周拿四成票房。
邵氏这边只管放映,如果首周票房不好,邵氏第二周有权提前终止放映。
这个票房分成要领一些人情,方梦华虽然是为了示好萧炎,给得档期也不算好,但能给他大公司的票房分成待遇,还是给足了面子。
方梦华还问了点罗峰电影的事情,当得知总投资才10万港币后,她连详细情况都不再打听了。
她本就对非喜剧、爱情、武侠、动作片不看好,罗峰要是土豪一样砸上个百八十万,那她觉得还有希望。
但一听才10万投资,心里觉得罗峰这部所谓的悬疑片,第一周能有个二十万票房就不错了,搞不好一个星期就十几万的票房,那第二个星期也就不用再放了。
罗峰没有告诉他,这十几万块大部分都用在了租借机器和购买高档胶卷上,演员方面几乎没花钱,这方面的投入都不如那十几个从佳艺调来的剧组人员。
70年代,香港电影公司为了省钱,半数还在使用16毫米胶片拍摄电影,还有一小部分使用超16毫米,真正使用35毫米胶卷拍摄的电影可能都不到一半。
罗峰这种使用顶级35毫米摄影机,外加使用定制黑白胶卷的另类,全世界都不多见。
这种定制胶卷的成本比一般35毫米的彩色胶卷都要贵上许多,他是提前半个多月就向柯达订购了一批,不然现买根本就买不到。
但除了一周租借价格就高达四万港币的摄影机,以及昂贵的黑白胶卷外,整部电影实在找不出其它需要花钱的地方了。
他和吴邪都没有片酬,女主角选择了郑裕岭,但她的全部戏份一天就能拍完,片酬只有五百元港币。
此外,罗峰就不需要什么演员了,需要时随便从佳艺喊来几个绿叶客串一下,片酬根本不用谈,拍完发张五十元的红包就算很厚道了。
整部电影,基本靠一台摄像机,一个袖珍灯光组就能完成拍摄。
罗峰已经把黄岳泰调过来,再调一两个灯光师、道具、场记、剧务就行了,整个剧组最多时也就十来个人,所有场景都是借用艺员和员工的家来完成拍摄,拍完后同样给张红包就完事了。
诺兰同志拍了一年才拍完,那是因为没钱+每周只能拍几小时。
罗峰早就已经把分镜头剧本全都完成,照着图文并茂的剧本拍起来,速度堪比粤语长片。
今天来见方梦华时,他就已经拍完了自己的戏份,最迟10号前就可以完成拍摄,再用几天时间完成剪辑和后期制作,16号上映完全没问题。
方梦华给得档期算是很赶,好在这部电影本身只有70分钟时长,大部分又都是独角戏和二人转,只要两人演技过关,一天就能拍出许多戏份,三五天就拍完也不是什么难事。
但也不能再耽误,营销阶段现在就得开始了。
这个时代,港台的电影营销还停留在非常初级的阶段,有钱上报纸打个广告,没钱刷几张海报就完事了。
罗峰则是近水楼台,虽然他明明挂着射雕导演的头衔,实际上却在拍自己的电影,还使用佳艺的人来拍自己的电影,这么玩怎么看都不是那么合适。
但是佳艺这边还真管不了他,何左之这个大老板则是不想管。
其实不只是管不了,当听到罗峰要在《碧血剑》的广告阶段播放自己的电影片花,广告部除了管他索要一大笔广告费外,出言拒绝是不可能的。
罗峰准备利用“佳视台”八点档这段收视率奇高的时间来宣传他的电影,此外还要在报纸上进行全方位的推广。
这部电影的制作费只有10万块出头,但他却打算在宣传营销上投入50万,差不多是整部电影制作费用的5倍,还随时准备再加钱。
佳艺电视台很快收到了整整20万广告费,罗锋不仅要求在12月8日-25日的八点档期间播放他的30秒片花,每天还要至少轮播10次。
12月10号时,他要和吴邪登上佳艺周末的综艺节目宣传这部电影,电视台的节目部必须提前准备好文案。
此外,他还准备拿出10万块在巴士、出租车和一些谈好档期的戏院门前大肆刊登海报。
不仅如此,他要在香港所有知名报纸和杂志上刊登广告,什么《明报》、《东方日报》、《新报》、《太阳报》、《星岛日报》、《成报》……这些报纸他统统不会放过,总之要一直花光剩下的20万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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