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第1/2页)
虽说这地方藏得很深,但进去之后,李牧才发现,这里竟然是一个非常高端的乐队排练室。
何小坚在大学时候也业余玩玩乐队,做了半年兼职也只能买得起五流垃圾电吉他,整天去网上看国外进口乐器的图片流哈喇子,没想到,年轻时自己梦寐以求的东西,在这里都看见了。
一个四人的摇滚乐队此时正在排练室里抱着乐器开会,好像在排练中。
何小坚一眼就看出,其中一个长毛吉他手抱着一把日落色GIBSON,和枪花乐队的Slash是同款,人民币得个七八万。
另外一个吉他手和贝斯手的设备也很牛逼,基本上都是世界级的一线品牌,鼓手就更牲口了,不算那套顶级日本TAMA鼓,光一套各式各样的镲片,没几万块钱都下不来。
何小坚愣了愣神,这都是土豪啊!
抱着日落色GIBSON、留着一头大长毛的小子看起来有二十四、五了,一见陈婉进来,吹了个口哨,笑道:“小婉,不是让你一点半来么,这才一点。”
“过来看看你们排练啊。”陈婉笑道:“哥,有日子没见,你头发又长了。”
长发年轻人哈哈一笑,看着何小坚问道:“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小兄弟?”
“没错。”陈婉急忙拉了李牧一把,向众人介绍道:“各位哥哥,这位是我弟弟,李牧。”
何小坚一头雾水,咋还把自己牵扯进来了?
还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那个长发年轻人向李牧伸出手来,道:“你好,我叫张克轩,是陈婉的表哥,听陈婉说,你会写歌,而且写了一首非常好听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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