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口红这样还 (第1/2页)
沈初瑶:“???”
见陆承曜脱完外套,拿起洗漱用品就往浴室走忍不住出声问道,“承曜,你在做什么?”
陆承曜扬了扬手里的洗漱用品,“去洗澡。”
她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外边,“现在不是才下午六点哎?”
【这么早洗澡的吗?】
“和几点无关,”陆承曜道,“我习惯下飞机后洗漱。”
沈初瑶:“哦……”
【就你爱干净。】
【显得我邋遢。】
【不对,我怎么问这个啊这不是重点啊。】
“承曜,”沈初瑶坐起身,喊住一只脚踏进浴室门的陆承曜,他的衬衣扣子已经松开了好几颗,露出他白皙的胸膛。
她别开眼,犹犹豫豫的问道,“承曜,今晚,我和你一起住是吗?”
“嗯。”
伴随着他最后的一个音节,陆承曜已经进了浴室,花洒的水声淅沥沥的响起。
他丝毫不觉得两人住在一起有什么不对。
两人已经是订过婚了的人,住一起也没多大关系。
沈初瑶也知道。
她起身,去了外面客厅,倒了一杯水,去阳台眺望景色。
关键的是,这个总统套房,可是陆承曜和阮宁第一夜的所在地哎。
她一个超级大灯泡挡在这干嘛?
小说中,阮宁和陆承曜确确实实是在这里发生关系的没错,但是并没有具体写到底是哪天。
她总不能天天晚上跑出去只为给他们腾地吧?
沈初瑶满脸愁苦的喝了一口水,感觉心里也是苦的。
明明在小说中,陆承曜和沈初瑶根本就没在一起住的嘛。
怎么到了现在,陆承曜就非要和沈初瑶一起住了?
洗完出来,卧室里没看见沈初瑶。
陆承曜走到客厅,就看到偌大的阳台上,沈初瑶纤细的身影立在那里。
她穿着米色短裙,显得她的腰身不盈一握,长发及腰,发尾微卷,无端生出一股清媚的味道。
视线望下,她赤着一双小脚丫,站在地板上,小巧又可爱。
听到声响,沈初瑶回头,然后不由自主的咽了下口水。
不得不说,陆承曜的身材真的很不错。
才刚洗完澡的他只围了一条浴巾,头发上还未擦干的水珠顺着他清冷的眉眼滑下,滑滑挺拔的鼻梁,滴落在胸膛,而后滑过他的八块腹肌,最后没入浴巾不见。
【好身材!】
沈初瑶在内心给他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陆承曜擦头发的手一顿,薄唇扬起一个弧度。
又听她道,
【这个身材去当鸭子的话,肯定是头牌!】
【一晚上肯定能挣不少。】
陆承曜还没扬到一半的唇顿时垮了下来,他冷冷的瞥过去。
女人站在阳台背光处,身后的夕阳把蔚蓝的天空染成橘黄色。
沈初瑶安安静静的站在那里,景美人更美,一时间不知道是景色衬托她,还是她的美貌更添颜色。
如果她不出声的话。
沈初瑶放下水杯,走过去接过他的帕子,踮着脚帮他擦头发。
“承曜,我来帮你。”
女人的身高只到他的胸口处,费力的帮他擦着头发。
她突然这么殷勤,肯定有事。
果然不出所料,沈初瑶眼神看着自己的手,像是随意的说道,“承曜,我不习惯和别人一起睡,要不你再去开一间房吧?”
陆承曜的发丝被她揉得一团糟,也丝毫不损他的矜冷贵气。
他一双黑沉沉的桃花眼看着她,不发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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