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三子·群演的味道 (第2/2页)
一个冬天,有雪,之前来过的警察又来了,带来一对夫妻,那对夫妻衣着很好,但神情憔悴,表情却带着期盼,又有些脆弱,生怕失望的样子。
他们找到了拾荒老太,拾荒老太指了指粥铺,粥铺里,阿梅仍在埋头做作业。
那个妻子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喊,冲上前紧紧的抱着阿梅。
阿梅不明所以,但眼泪却不由自主的滴了下来。
三子看着,发现阿梅和那个妻子长的很象。
阿梅是在三岁时走失的,被拾荒老太捡到,上回警察来,就是跟拾荒老太讲,要帮阿梅做基因比对,最后通过基因比对找到了阿梅的亲生父母。
于是,那个雪天,阿梅只深深的看了两间矮屋一眼,就欢喜的跟亲生父母走了。
她对拾荒老太或许还有依恋,但拾荒老太的刻薄也深深的伤害了她。
食客不来了,阿梅也走了,晓夏同齐宝亮依然磕磕碰碰的过着日子,新华小区的那个丈夫在某一个晚上,接了一个电话后,就再也没出现在超市门口了,他那辆小车又象很久以前那样,停在某个办公大楼的地下车库里。
他妻子也再没走过这条小巷了。
于是小巷更寂冷,常常大半天没一人通过,再有一天,拾荒老太也搬走了。
整条小巷就只剩下三子和他的粥铺。
有一天,那对夫妻带着阿梅又回来了,但再也看不到拾荒老太了。
三子依然戴着大口罩,淡淡的看阿梅一眼,然后窝进他的粥铺里。
阿梅失望的离开小巷时,回头看了三子一眼,她觉得三子就象被囚在这条巷子里一样。
一个雨夜,三子裹着大衣看新闻。
新闻上发布一张通辑令,姓名:覃文彬,年龄:28岁。是三年前抢劫信用社的三名案犯之一,另外两名案犯已于昨日落网。
那上面的照片,正是三子。
……
以上,是有关三子的剧情。
在阿梅眼里,三子是一个怪人,一个把自己囚禁在小巷子里的人。
在顾长安眼里,三子是惊弓之鸟。
三子编织他的来历,他将自己隐藏在这巷子里,他也时刻观察别人,但他的观察跟阿梅的观察是不一样的,他是观察别人有没有怀疑他。
所以,当警察第一次出现在小巷里时,他深深的隐藏自己,但他还是怕被发现。
因此,当晓夏被她丈夫齐宝亮打的鼻青脸肿后,三子就趁机在齐宝亮的粥里吐吐沫。
阿梅认为三子在为晓夏报仇,毕竟在阿梅的观察里,三子里喜欢晓夏的。
当然,三子确实是喜欢晓夏的,但晓夏一直看不上三子,甚至瞧不起三子,认为三子是怂包。因为有一回晓夏发现三子偷看自己时,故意勾引三子,但三子不敢。
晓夏自此再没看三子一眼。
对于晓夏的态度,三子里知道的,由此,三子对晓夏便有些由爱转恨,当然,这种恨是淡淡的,并不深刻。但至此,三子反而乐于看见晓夏的狼狈。
晓夏和齐宝亮打架不止一回了,而三子每每在看他们打架,晓夏嗷嗷叫时,没什么表情的脸上才会露出一丝淡淡的笑容。
所以,三子朝齐宝亮粥里吐吐沫并不是报复齐宝亮,更可能是为他后来戴口罩找个合理的借口,因为警察不知道什么原因出现在了小巷,这让三子这只惊弓之鸟惴惴不安,他要更深的隐藏自己。
三子应该清楚,只要他吐这一口吐沫,他的生意就完了。但三子并不在乎,因为客人越多,他爆露的可能就越大,这一点从三子招呼客人从来不热心,反而散慢就可以看出。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三子确实是把他自己囚在了这条小巷里。
一个为了身体不被囚却把心给囚起来的囚徒……
于是他就成了别人故事里的背景。
有意思的。
顾长安一开始以为,三子本身的人物存在,和他做为背影的人物存在,是两种不相关的表演。
可等他完成三子的小传,他就知道,这两者是一体的,甚至三子做为背景人物存在也是衬托三子这个人物内心的。
这个人物很有意思。
“小顾,外卖来了。”楼下,房东老舒叫道。
顾长安才回过神来,外面天已经昏暗了。
顾长安放下纸笔,趿着托鞋踢踢沓沓下楼。
“你怎么回事啊,一天干什么去了,这衣服弄的这么脏,怎么还有一股馊味啊,你这衣服是被泼了馊水还是你去钻了哪个垃圾筒?”
楼下水池边,林妈两根手指箝着小棠换下来的衣服抱怨。
“我怎么知道,天太热了呗。”小棠坐在院子的水泥阶梯上,拿着个塑料勺舀水冲脚,脚踝处的污糟冲去,印出一点青紫和肿胀。
“那你脚怎么回事啊,青紫青紫的。”林妈又关心的问。
“摔跤扭到了。”小棠道。
“那刚才怎么不说。”
“这有什么好说的,大惊小怪。”
“你这孩子,不认好歹呢,关心你呀。”林妈有些生气。
小棠就不吱声了,林爸要去换夜班,提了杯茶出门,经过林妈时,嘿嘿笑说:“你这大叫大嚷的,小孩子不要脸面哪,她能高兴才怪。”
“哦。”林妈才收了声。
顾长安一边接过外卖员的外卖,一边扫了林妈手上的衣服一眼,鼻尖一股别样的汗酸馊味。
这味道太熟悉了,是群演衣服上味道,尤其是在这样的夏天。
不由好奇的看着小棠一眼,这丫头跑去做群演了?
从群演到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