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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路遇附骨蛆

第一章 路遇附骨蛆 (第2/2页)

三人挤到人群靠前处,结果发现,原来是墙上有新贴的告示,或者说……通缉令。
  
  “本县近现一盗匪,作案十余起,侵商扰民,甚是猖狂,据查此贼身形瘦短,常着夜行衣行事,轻功不俗,且每次作案后皆会在现场留下‘我乃曹乐’四字,今本县悬赏缉拿之,如有线索者,当速至衙门通报,若后能凭线索缉拿此贼,或有人可直接活捉此贼,本县当有重赏。”
  
  由于当时的社会识字率不高,所以每每到这种官府贴告示的时候,都会有那热心的识字之人在那儿念给围观的老百姓们听,这次也不例外。
  
  而看热闹的百姓们听罢,也都会当场就七嘴八舌地开始议论。
  
  孙、黄、胡三人在旁稍微听一下就听出来了,这个“曹乐”似乎是个义贼,就是劫富济贫那种,当然这情况也没让他们觉得多意外,因为一般都是这种义贼才喜欢在现场留点签名啊、信物啊之类的来标明自己的身份。
  
  又听了一会儿,他们便得知,原来这曹乐已经在本地活动了将近两个月,其作案目标呢,要么是那种爱欺负人的市井恶霸,要么就是那为富不仁或者做黑心买卖的商户,且他也不会把人家家给搬空、偷的金额只是小施惩戒的程度,偷完之后他还会悄悄把银子散给那些穷苦的百姓们,所以之前那么长的时间他都没被通缉,甚至在民间得到很多拥趸。
  
  然,就在昨天,这个曹乐竟然偷到县太爷的头上了,只因县太爷在前不久的一件民事纠纷案上收了贿赂,判了个不公正的结果。
  
  那这县太爷还能忍吗?
  
  金钱的损失倒也罢了,其实对县太爷来说,曹乐偷走的那点钱没多少,但问题是……老百姓全都知道,你曹乐的作案目标都是干了坏事的人呐,你这么一搞,不是多重意义上在打本县的脸吗?
  
  所以今儿这位县令就算是自掏腰包,也要出这张告示,通缉这个“曹乐”。
  
  “呵……有点儿意思,不过我估计这人他们抓不着。”黄东来听了一会儿后,便开口锐评道,“既然这告示上对他的外貌有一定的描述,还能说出他‘轻功不俗’来,那就说明之前肯定有某些本地的捕快或是某些富户的护院曾尝试过抓他,只是最后追不上、或阻不住他而已。”
  
  “嗯,有道理。”胡闻知也点头接道,“而且像这样的义贼,江湖侠客和绿林道的好汉大抵也不会去动他……看来这县令发这告示是自取其辱了。”
  
  他这句话,音量不高不低,混在人群中,本来也不怎么扎耳,却不料……
  
  “这是谁啊?竟然敢妄言谤官,说咱们县令大人‘自取其辱’?”
  
  就在胡闻知话音落后不到半秒,其背后丈许之地,忽有一名男子拉高了嗓门儿,用阴阳怪气的语气来了这么一句。
  
  这人一开口啊,周围很多老百姓看都没看见他,仅仅是听到他的声音,就开始往远处躲,无疑都是在怕他。
  
  于是,短短几秒间,孙、黄、胡三人身边的人群就都散去了,而他们三个倒是不紧不慢地循声转头,看向了那说话之人。
  
  且说那高声喊话的男子,三十六七年纪,一身书生打扮,手持折扇,身形瘦长,还有点儿溜肩膀,那长相则是……窄脑门儿,嘟噜腮,草灰的眉毛斗鸡的眼儿,鹰钩鼻子扁平嘴,一张面皮倒是白白净净,但脸颊上又透出点点姜黄色儿,鼻子右侧还有一点黑痣。
  
  常言道,相由心生,这话虽不完全准确,但这世上的确有很多人应得上。
  
  就比如眼前这位,他这一脸的奸相,便可说是三分爹妈给,七分自己凹。
  
  那么此人是谁呢?咱们书中暗表,他姓金名浀,乃是本地赫赫扬名的恶霸,整个上海县,只要他出现,老百姓可说是见着就躲。
  
  或许有人要问了,就他这模样,也不像多能打啊,怎么就人见人怕呢?
  
  首先,他本人是不能打,但他手下的打手能打啊,就此刻,他背后便跟着六个家丁恶奴呢。
  
  其次,这人平日里干的事儿,可比一般的恶霸狠多了——他干的都是那告黑状、讹人、诈骗、欺负弱小、巧取豪夺的勾当。
  
  普通恶霸,路边收收保护费,还懂得不能涸泽而渔呢,这金浀可不同,你要被他盯上了,他就用那最下作、最恶毒的手法,给你吃干抹净,一点儿活路都不留。
  
  比如,某年,他看上一户普通农家家里的地了,想占为己有,他就先去查,看这户人家都有谁,家里情况如何,一查,有个半大孩子,那好办了……他就挑一日子,趁人家孩子在外头玩儿的时候,他提一鸟笼子打那儿过,先给孩子一串儿糖葫芦吃,亲切地聊上几句,还拿鸟笼逗孩子玩儿,然后突然就抓住孩子的手,用吃了一半儿的糖葫芦串儿把笼子里的鸟给串死,接着他就让手下人把孩子捆上,上门就开讹,他说这鸟值多少就多少,就是明着讹你,你不给,当着你的面,他就让人把孩子吊起来打,你要反抗,反正他人多,还“占理”,见官他也不怕,他和县太爷有交情,再说了,到了堂上你还能说得过他?
  
  其他的,像什么在外头吃饭从来不结账,为霸占人家媳妇儿设计害人性命,诈骗老人吃绝户之类的,他样样都干,而且因为他读过几年书,狡猾善辩,在衙门口也使了不少银子打点关系,老百姓明知他的所作所为,却也拿他没有办法。
  
  在背后,百姓们都管金浀叫“附骨蛆”,您说这得多招人恨吧。
  
  就这么一个吃人饭不拉人屎的玩意儿,今儿在看热闹的时候,他耳朵里突然灌进来一句“看来这县令发这告示是自取其辱了”,那他自是当时就起了应激反应啊。
  
  这么好的讹人机会,他能错过了?
  
  于是,金浀当即就喊出声来,并盯上了说这话的胡闻知。
  
  “哟,仨人呐?”待人群散去,金浀见有孙、黄、胡三个人站在那儿,顿时面露冷笑,那诬陷之词也是张口就来,“看着面生啊,你们该不会……是那曹乐的同伙儿吧?”
  
  他说着,已经用手在背后打了个手势,他手下那几个打手见了也是心领神会,立马就一拥而上,准备把这仨当场擒拿。
  
  按照金浀的想法,就冲今天胡闻知嘴里说的这句话,有罪没罪也得送他到衙门口去,即便捞不到好处,送去给心情正差的县令大人出出气也是好的。
  
  当然,如果这三人“懂事儿”、“识抬举”,肯把身上的银子交出一些,求他金大爷放他们一马,他也不是不能考虑。
  
  然,就在金浀的手下冲到孙亦谐他们跟前三米左右,一场实力悬殊的打斗一触即发之时……
  
  忽的,斜刺里又响起一声暴喝:“干什么!今天老子在这儿,我看谁敢动孙少侠一根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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